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888号建议的答复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4-08-26 10:39
湘卫建〔2024〕20号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888号建议的答复
盘晓红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大力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的建议》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结合省财政厅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开放药品目录,取消级别用药,乡村医生经过诊断后给予患者的用药要有保障”的建议
去年,我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使用工作的通知》(湘卫药政发〔2023〕1号),明确“对村卫生室临床确需的非基本药物,允许以县市区为单位制定不超过50种的常用药品目录供村卫生室补充使用;纳入乡村一体化管理、配备执业(助理)医师的村卫生室,可与乡镇卫生院用药目录统一”,更好满足村卫生室用药需求。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加强村医规范诊疗和合理用药培训,规范村医医疗服务行为,满足乡村居民健康需求。
二、关于“大力改善乡村医院的医疗条件,添置必要的医疗设备,方便群众就医”的建议
近年来,省级财政安排了专项资金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修缮和医疗设备配备;去年,我委启动了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和脱贫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救护车和健康一体机配备项目,改善基层就医条件。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和发展。重点开展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和医疗设备配备,推动乡村卫生健康事业健康发展。
三、关于“上级主管部门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的业务指导,让乡村医生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提升诊疗水平,为患者提供实实在在的健康服务”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达到“推荐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46家,达到“基本标准”的1854家。积极推动1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应用,基本实现建制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覆盖。推进县域巡回医疗和派驻服务工作,支持1000余家乡镇卫生院提高服务能力。以急诊急救、疫情防控和临床基本技能为重点,累计培训村医2万余人次。
下一步,我们将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三年行动,进一步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实施县域巡回医疗和派驻服务,加强乡村医生岗位培训,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探索人工智能辅助诊疗技术,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四、关于“提高乡村医生的待遇,充分调动乡村医生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更多让乡村医生提升业务水平的培训机会,以更好地为广大乡村的人民群众服务”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为行政村卫生室安排6000元/年的运行经费,改善和保障村卫生室运行条件;组织乡村医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99%以上;将基药补助和40%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乡村医生;在汝城县等16个县市区开展乡村医生等级评定试点,根据评定等次,分别按照800元/月、500元/月、300元/月的标准为其发放工作补贴,提高乡村医生待遇。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行政村卫生室运行经费、基药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等的保障力度,推进乡村医生等级评定试点扩面工作,为已定级乡村医生规范发放工作补贴,切实保障乡村医生待遇。
感谢您对全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2024年5月21日
分享到微信
用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
即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