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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41号建议的答复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3-12-07 11:15


湘卫建〔202355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

1241号建议的答复

胡杰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提升我县公共医疗服务水平的建议》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结合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中方县人民医院作为湖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给予支持的建议

根据相关规定,中方县人民医院挂牌湖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应由中方县人民医院和湖南医药学院双方进行论证,并提请怀化市人民政府进行研究。如确有需求,须以怀化市人民政府名义向省人民政府请示。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将根据省人民政府要求,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二、关于省财政加大对中方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的投入力度的建议

近年来,国家和我省不断完善财政投入政策,积极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在公立医院投入上,对于政府举办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经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批准和专家论证后,建立政府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库,由政府根据轻重缓急和承受能力逐年安排所需资金。政府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按服务成本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援外、支农、支边等公共服务经费。公立医院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由政府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对于中医医院(民族医院)、传染病院、精神病院、职业病防治院、妇产医院、儿童医院,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公立医院离退休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用,按政策规定执行。公立医院发展建设支出、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等政府补助,由同级财政安排。

对于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我省明确其人员经费、业务经费等运行经费通过基本医疗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予以补偿。政府补助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办法核定,对于核定后的经常性收支差额,由县级政府统筹上级财政有关专项补助后在本级预算中足额安排。具体而言,政府通过以下途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常性收支差额予以补偿:一是建立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经常性补助机制。近年来,省财政每年拨付中央财政补助3-4亿元,省级财政补助2.5亿元。县级财政在统筹上级财政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将本级补助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二是安排绩效工资一般转移支付。每年省财政安排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一般性转移支付2.56亿元。三是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2022年按照常住人口人均84元的标准共筹集资金55.4亿元,主要补偿给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

对于乡镇卫生院基本建设等发展资金,卫生投入政策明确由县级政府负责,省级财政对困难地区予以适当补助。省财政已经连续多年每年安排专项资金2亿元用于全省乡镇卫生院房屋修缮和设备购置。2022年,我省下达卫生健康领域(第三批)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95000万元、省预算内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项目基本建设专项20000万元。中方县可加强与省发展改革委的衔接,做好项目储备和其他前期工作,争取中央预算内、省预算内资金。省财政厅表示,将在职责范围内予以支持,并积极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做好资金的下达。

2022年,省财政厅支持全省乡镇卫生院发行专项债券4.62亿元。根据中央有关文件规定,专项债券应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一一对应至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且项目融资收益平衡。中方县在做好项目立项审批、初步设计、概算审核和融资平衡方案编制等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省财政厅将按照专项债券管理有关政策规定,在地方专项债务限额和国家审核通过的储备项目清单内,积极支持前期准备充分、符合专项债券管理要求的项目按程序申报发行专项债券。

三、关于支持省级优质优质医疗资源与中方县基层医疗机构开展结对帮扶的建议

(一)持续推进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工作。20227月,我委联合省中医药局、省乡村振兴局印发《湖南省“十四五”时期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实施方案》(详见湘卫医发〔202220号文件),明确了40个脱贫县县级医院和县级中医医院对口支援关系,落实中央转移支付拨付1.12亿元支持我省40个脱贫县县级医院2个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通过派驻技术骨干和管理人才等形式,提升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2021年起,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与中方县人民医院签订帮扶协议,通过人员派驻、技术指导、人才培养、新技术新项目开展等方式,提升中方县人民医院专科能力和管理水平。2022年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共派驻19名专家进行对口支援,涉及儿科、医学影像科、重症医学科、心血管内科、内分泌科、麻醉科、骨科等专业科室。

(二)推动医联体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通过建设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专科联盟、远程医疗协作网等多种方式,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县域住院就诊率达90.92%以城市三级医院和县(市)中心医院为龙头,以临床重点专科及学科骨干为支撑,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推进区域远程会诊中心、远程病理中心、远程影像中心、远程心电中心等建设。目前,远程医疗服务平台已覆盖所有市州,接入到省远程医疗服务与监管平台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数量159家,开展远程医疗服务23.47万人次,包括远程会诊7537次、远程心电12.39万次、远程影像10.19万次及远程超声1258次。

下一步,我委将统筹推进县级医院能力建设、三级医院对口帮扶等项目,并根据中方县人民医院的实际需求,协调三级医疗机构给予中方县卫生人才更多进修学习机会,进一步提升中方县级医院服务能力。

四、关于促进医疗人才扎根基层的相关优惠政策的建议

2022年,中央和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约1.2亿元用于全省农村订单医学生培养、本土化人才培养等基层人才培养培训项目。继续支持武陵山、罗霄山两个原“连片特困地区”实施乡镇卫生院片区津贴等项目。我委与省财政厅等部门将联合督促市县落实好现有政策,进一步推动基层医疗人才队伍保持稳定。同时,将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落实“基卫高”相关职称评审优惠政策,在乡镇专业技术岗位累计服务满20年且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可单独申请评审职数并参加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

下一步,我委将加大基层医疗人才定向招录培养工作的统筹力度,根据各县市区医疗卫生人才的实际需求,协同省教育厅等部门,科学确定各地招录培养规模,加大对急需县市的支持力度,全力支持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感谢您对全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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