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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507号建议的答复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3-07-10 17:25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

0507号建议的答复

姜征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赋予护士处方权并提高护理人员待遇的建议》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结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护理工作是卫生健康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护士队伍是卫生健康战线的重要力量,对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一直以来,我委高度重视护理工作,2022年印发《湖南省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详见湘卫医发〔202227号文件),推动医疗机构建立完善护理岗位管理制度,按要求在护士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对编制内外护士统筹考虑,实现护士从身份管理转变为岗位管理。20217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印发《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2号),在保障护士待遇方面,明确指出公立医院内部分配应充分体现医、护、技、药、管等岗位差异,统筹考虑编内外人员薪酬待遇。我委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印发《湖南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详见湘卫人发〔20225号文件),明确提出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将护理报告列为代表作种类之一,进一步突出评价护士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不断提高护士工作积极性。在我国现行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系列中,护理类职称包括了助产人员和护理人员,从事助产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参加卫生职称系列中护理专业的职称考试或评审,取得相应职称。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有序开放专科护士相应处方权。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3号)的规定,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目前,授予护士处方权缺乏法律法规依据,国内仅有深圳市通过地方人大立法授予了护士处方权。

(二)关于提高护理人员的待遇。一是落实基本工资,提高护理人员待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表示,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护理人员执行国家统一的岗位绩效工资政策,护士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标准提高10%。二是完善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制度。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定出台《湖南省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详见湘人社发〔202224号文件)明确指出:“公立医院要因地制宜科学制定内部分配办法,统筹不同类型不同等级岗位人员薪酬分配关系,合理把握医生(医技)群体、护士群体、行政后勤群体薪酬总量占比,充分体现劳动、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的价值,适当拉开收入差距,避免平均主义,逐步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的薪酬体系。公立医院内部分配应充分体现医、护、技、药、管等岗位差异,兼顾不同科室之间的平衡,实行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考核办法”。三是关心关爱一线医护人员。我委牵头组织,对包含护士在内的一线医务人员按规定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对参与疫情防控的医疗卫生机构核增一次性增量,对公立医院参与重大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应急处置所需经费按规定予以补助,对承担传染病防治任务的公立医院给予适当专项补助。

(三)关于增加护理人员编制及晋升晋级的机会。一是护理人员根据《卫生部 人事部关于印发〈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卫人发〔2001164号)的相关规定和属地原则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考试通过取得证书即可聘任相应级别职称。符合条件的人员还可根据《湖南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详见湘卫人发〔20225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参加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时,为护理人员单独设置评委会,实行单列评审、单列通过率。二是自2016年起,在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职称制度,高级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不占当地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取得基层卫生职称可享受同等专业技术职务工资福利待遇。截至目前,全省共有1300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双定向”政策取得了基层卫生高级职称,广大基层医卫一线专技人员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三是落实《湖南省新冠感染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务人员关心关爱工作的通知》(湘防指综发〔20233号)要求,适当提高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整体通过率,对抗疫业绩优秀的单列评审,重点向重症监护、呼吸、急诊、临床医学检验、检验技术、传染病学、传染病控制、护理、公共卫生等专业倾斜。四是积极落实好关心关爱医护人员相关政策,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新阶段关心爱护医务人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3号)关于“对参加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医务人员,优先晋升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表现突出、记大功奖励的,可直接聘用至高一等级专业技术岗位”要求,强化业务指导,督促各市州有关部门抓紧落实好相关倾斜政策。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委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密切关注国家最新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参考先行先试省份的经验做法,积极争取专科护士相应的处方权纳入地方立法计划,推动我省护士处方权的有序实施。二是贯彻落实《湖南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完善护理人员职称评审相关政策。三是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将一线医务人员包括护理人员的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四是在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中,对长期在一线从事护理专业工作的人员,同等条件下给予倾斜。五是进一步落实护理人员基本工资待遇和护龄津贴政策,切实保障有关待遇。六是协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落实“两个允许”要求,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支持公立医院实行更加灵活的分配方式,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体现医、护、技、药、管等岗位差异。

感谢您对全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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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507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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