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570号建议的答复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3-07-10 17:19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0570号建议的答复
雷琼芳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基层医疗机构灵活增加国家基本药品种类的建议》(第0570号)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和调整的问题。根据原国家卫生计生委等9部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15〕52号),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由国家相关部委组成的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8〕88号)也明确提出:“要完善基本药物目录调整管理机制,原则上各地不增补药品”。我委将积极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反映相关情况,力争在下一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对基本药物种类进行扩容。
二、关于适当调整基层医疗单位基本药品与非基本药品的比例问题。2018年版基本药物目录共收录药品685种,涉及1110余个剂型,1810余个规格,并将符合国家标准的中药饮片全部纳入目录管理,药品基本能够覆盖临床主要疾病病种,满足人民群众疾病防治基本用药需求。同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还可根据基本医疗服务实际需要,配备使用一定比例的非基本药物。此外,我委联合省财政厅、省医保局制定了《湖南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综合试点工作方案》(详见湘卫药政发〔2020〕4号文件),推动基本药物制度与医共体建设、分级诊疗制度等有机融合,在医共体内探索实行药品供应保障一体化管理,促进上下级医院用药衔接,保障临床用药需求。
下一步,我委将认真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情况调研,协助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化院内用药目录,保障群众用药需求。
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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