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480号建议的答复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3-07-10 17:17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0480号建议的答复
莫英瑛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出台公共卫生机构编制和薪酬制度改革政策性文件的建议》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结合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单位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委高度重视公共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会同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单位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落实公共卫生事业人员收入待遇,鼓励优秀卫生专技人才资源下沉,在岗位设置、职称评审及提高待遇等方面出台一系列倾斜政策,积极推进我省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二、现行政策及落实情况
(一)落实公共卫生机构编制标准。《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标准的指导意见》(中央编办发〔2014〕2号)明确提出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编制配备标准和管理要求。目前,我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核定9000余名事业编制。省市县各级为部分单设专病预防控制机构核定3400余名事业编制,全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编制总量1.2万余名,已超过国家标准。《湖南省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试行)》(详见湘编办〔2009〕20号文件)明确提出,承担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等5类职能的部分医疗卫生单位按一定比例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二)建立稳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投入机制。近年来,省财政投入4.5亿元择址新建省疾控中心;统筹专项资金1.9亿元,支持疾控机构加快等级达标、标准化建设;实施基层能力提升工程,2019年以来每年投入2亿元用于基层医疗卫生结构房屋修缮和设备购置;将疾控中心等公共卫生机构纳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按政策予以保障。2022年,省财政安排重大传染病防治资金9.4亿元,实施国家免疫规划、结核病防治、艾滋病防治、血吸虫病防治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同时,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84元,资金规模达到55.8亿元,为全省居民免费提供健康教育、孕产妇及儿童保健等14大类55项服务项目。
(三)落实公共卫生事业人员收入待遇。出台《关于湖南省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详见湘人社发〔2022〕24号文件),要求各市州在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同时,统筹考虑公立医院和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收入分配关系,注重公立医院和公共卫生机构改革措施协同配套。我省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明确规定,公共卫生事业单位平均工资水平与当地事业单位平均工资水平合理衔接。同时,对公共卫生机构中符合条件的医务人员及时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提高卫生防疫津贴标准,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各级财政部门按规定做好经费保障,确保相关待遇及时足额到位。
(四)表彰奖励向基层一线倾斜。突出表彰奖励向基层倾斜的导向,对作出显著成效和贡献的基层单位及个人给予更多支持和正向激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重点向乡镇倾斜,奖励比例应高于县市区直属事业单位。乡镇事业单位在开展定期奖励时,按权限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嘉奖比例可由20%提高到25%、记功比例可由2%提高到3%。
(五)完善基层卫生职称制度。根据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相关规定和属地原则,公共卫生专业人才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考试通过取得证书即可聘任相应级别职称,符合条件的人员还可参加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在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时,将公共卫生专业人才纳入急需紧缺人才范畴,在职称评审职数上予以倾斜。《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务人员关心关爱工作的通知》(湘防指综发〔2023〕3号)明确要求,适当提高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整体通过率,对抗疫业绩优秀的单列评审,重点向重症监护、呼吸、急诊、临床医学检验、检验技术、传染病学、传染病控制、护理、公共卫生等专业倾斜。
(六)加大待遇倾斜力度。落实基层公卫人员工资倾斜政策,到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基本工资适当高定,可提前转正定级;符合条件的基层公卫机构工作人员按规定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乡镇工作补贴、农村基层卫生人才津贴等。实施医疗卫生相关岗位补助和津贴。对参与疫情防控的传染病防治人员按规定发放临时性工作补贴、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增量。
三、下步打算
(一)加强疾控体系机构编制保障。省委编办表示,将会同相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革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国家公共卫生体系、增强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能力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的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实际,认真研究落实改革要求的具体措施,并加强市县机构编制部门指导,为构建完善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做好机构编制服务保障。
(二)落实财政保障和人员待遇。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划要求,加大公共卫生机构人员经费保障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公共卫生机构项目给予财政支持。指导各地结合实际,统筹考虑公立医院、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配关系,落实好公共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各项待遇,科学合理确定公共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水平。协同相关部门加强调研,探索优化政策措施,推动疾控事业单位收入水平与同级其他医疗机构工资收入水平合理衔接。
(三)强化公卫机构人才支撑。进一步加强公卫机构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探索制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级分类考核办法,适当提高基层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档次比例。对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档次的,在绩效工资分配和岗位晋升、职称评聘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予以倾斜。完善公共卫生专业人才职称评审相关政策,将一线医务人员包括公共卫生专业人才的职称评审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助力稳定基层公共卫生专业人才队伍。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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