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050号建议的答复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3-07-10 17:14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0050号建议的答复
张敏等代表:
你们在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建议》(第0050号建议)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结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医保局等单位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增加药品目录的建议
(一)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医保发〔2021〕5号)等文件要求,医保药品目录由国家医保局统一制定,全国统一执行,各地不得对目录进行任何形式的变更和调整。
(二)国家医保局已发布四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将大量治疗必需药品纳入目录。现版医保药品目录共有药品2967个(其中西药1586个、中成药1381个),目录结构更加优化、医保资金使用更加高效、基本医保药品保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治疗血吸虫病的非锑剂主要药物“吡喹酮”一直属于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范围,国家归类为甲类管理,政策内可全部报销。
二、关于提高报销比例的建议
我省血吸虫病治疗相关费用实行两种保障模式。对慢性血吸虫病实行单病种住院限额结算模式,住院限额标准为1600元,按50%报销,实际报销800元。对其它血吸虫病(包括肝纤维化血吸虫病)实行按项目付费结算模式,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66号)和《关于印发〈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6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全省统一的住院起付线800元,政策范围内费用在职职工报销90%,退休职工报销92%,居民报销80%。
“次均费用”为医保部门实施的年度协议考核均次指标,不是对单次住院费用的限额,常德市自实施DIP支付方式改革后已取消此项指标考核。
三、关于加大防控力度的建议
省委、省政府历年来高度重视血吸虫病防控工作,根据《湖南省消除血吸虫病规划(2016-2025年)》(详见湘政办发〔2016〕37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全省始终坚持“以传染源控制为主”的综合防治策略。一是抓好重点人群传染源控制工作。卫生健康、交通运输、农业等部门通力协作,坚决抓好渔船民禁捕退捕工作,做好洞庭湖区渔船民等水上作业人员的监测与追踪化疗。二是抓好家畜传染源控制工作。通过政府主导,多部门联合,多管齐下,实施封洲禁牧、引导转产等综合防治措施,在疫区整县整水系地实现无牛羊敞放,有效控制家畜传染源。根据洞庭湖区地理环境特点和湖南血防长期实践经验,抓住关键时点,对洞庭湖区重点县流行村牛羊实行“两治一查”,强化放牧牛羊疫情监测和预防性服药,组织汛期和洪涝灾害后高风险区域风险评估,防止疫情反弹。对易感堤线洲滩放牧情况明查暗访,推进家畜淘汰区域后续管理工作,督促流行区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健全有螺环境禁牧和牛羊防复养防反弹长效管理机制。三是抓好钉螺控制工作。将药物灭螺、环改灭螺、生物灭螺相结合,对有螺环境进行综合治理,持续压缩钉螺面积,阻断血吸虫病传播途径。借助造林项目如长江防护林工程、省级生态廊道建设、“双重”工程等推动湖区林业血防工作,通过人工营造乔木林,改变了血吸虫中间宿主钉螺的生活环境,减少了钉螺数量,对预防血吸虫病起到了积极作用。四是抓好联防联控工作。按照《“湖区五省”血吸虫病联防联控方案》要求,加强与毗邻地区的联防联控工作,互通信息,密切协作,互相配合,认真落实同步查灭螺、查治病及扩大化疗、家畜管理、健康教育等“六同步”措施,按质按量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四、关于加强能力建设的建议
我省一直高度重视血防机构的能力建设。“十三五”以来,我省累计投入血防资金14.9亿元,新建和改扩建血防站48个,新建和提质监测网络实验室53个,完成疫区范围内无害化厕所建设26万座。完成查螺60亿平方米、灭螺灭蚴11.9亿平方米、人群查病1314万人次、化疗81.9万人次、家畜查病13.95万头次、化疗22.56万头次。近3年来,我省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11.64亿元、安排省预算内资金0.48亿元、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85.32亿元,支持了41个疫区县(管理区)120个县级医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乡镇卫生院等卫生健康项目建设,有效提升了全省血吸虫病防治机构的预防控制及救治能力。同时,每年定期组织召开全省血吸虫病防治业务与适宜技术培训、监测工作管理和技术培训等培训班,提升全省血防系统业务水平,近3年累计培训1千余人次。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深入剖析存在问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推进健康湖南建设,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把血防工作作为保民生、促发展的大事抓紧抓好。同时,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立足省情、抢抓机遇,科学做好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续深化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把查灭螺、查治病、健康教育、防家畜反弹复养、人工营造林等卫生、农业、林业的各项血防工作落到实处,巩固深化防治成果,力争2025年,实现全省血吸虫病疫区县达到血吸虫病消除标准的目标。二是持续关注血吸虫病的医疗保障问题,按照国家药品目录调整情况,及时更新药品信息。同时,指导市州在基金可承受范围内适当提高血吸虫病的结算支付标准。三是统筹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推动血防机构能力建设和血防综合治理等工作,强化培训指导,结合全省疾控体系改革,探索推进血防机构改革。
感谢你们对全省血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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