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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540号建议的答复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3-07-10 17:10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

0540号建议的答复

肖泉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湖南版无偿献血“三免”政策落地实施的建议》收悉,结合省交通运输厅、省林业局等单位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我委结合积极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对无偿献血者的人文关怀。2022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22年版)》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等相关规定,会同省红十字会制定了《湖南省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22年版)》,通过定期对无偿献血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不断巩固和发展无偿献血者队伍。2020-2021年度,我省17328名同志获得“无偿献血奉献奖”;衡阳市文明办等15个单位、康望才等7名同志获得“无偿献血促进奖”;长沙市等14个市州授予“无偿献血先进市奖”;卜爱香等557人获得“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刘梦婕等260名同志获得“湖南省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

同时,我委坚持多措并举,进一步完善无偿献血体制机制的相关政策。一是启动《实施〈献血法〉办法》的修订工作。我委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的立法计划,于2017年组织开展《实施〈献血法〉办法》实施修订的前期工作。2019年,省人大常委会同意将《实施〈献血法〉办法》的修订纳入2019年立法调研项目,经开展地方性法规清理、征求省直相关部门及各市州人民政府意见建议后,形成了《实施〈献血法〉办法》修订意见,并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血液安全供应保障工作规范的相关要求,对修订意见进行了补充完善。待国家新的《献血法》发布后,我省将结合前期相关工作,尽快完成《实施〈献血法〉办法》的修订工作。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门关于促进无偿献血工作健康发展的相关政策。为贯彻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1部委《关于进一步促进无偿献血工作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921号)的有关要求,202012月,我委会同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11个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无偿献血工作健康发展的意见》(湘卫医发〔202030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健全无偿献血激励机制。各市州应将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建立个人、单位、社会有效衔接的无偿献血激励机制,对献血者使用公共设施、参观游览政府办公园等提供优待,逐步实施国家、省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的获得者享受健康体检、免费游览政府办公园和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等关爱政策”。同时,要求各市州从健全血站服务体系、建立无偿献血激励机制等方面不断完善无偿献血体制机制。我委根据《意见》要求,加强部门联动,积极与省林业局、省交通运输厅对接沟通有关景区游览免费及乘坐交通工具免费问题,在充分兼顾各地经济发展、财力和无偿献血工作现状等现实情况,积极支持风景名胜资源向无偿献血者群体实行免费游览,目前部分景区已经实行免费;鼓励长沙市等有条件的市州先行先试,对义务献血者实行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在省级财力允许的前提下,安排专项资金补助,通过人大立法,在全省范围予以免费。

下一步,我委将持续加强对各地“三免”政策落实情况的推动和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

感谢您对无偿献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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