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795号建议的答复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3-07-10 17:06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0795号建议的答复
佘万鹏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全省各级医疗机构推广微信预约病历复印寄送便民服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医疗机构便民服务开展情况
我委历来高度重视为患者提供便民服务。先后印发《关于开展医院卓越服务有关意见的通知》(湘卫医发〔2022〕22号)、《湖南省医院卓越服务评价指标(试行)》(详见湘卫函〔2022〕290号文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卓越服务示范医院创建活动,并将“提供便民服务”作为一项指标纳入湖南省医院卓越服务评价指标体系中进行评价。同时,将卓越服务纳入医院等级评审清单,通过以评促建,以建促改,推动医疗服务质量的提升。依托湖南省健康码微信公众号,为群众提供个人健康档案查询、预约挂号、核酸检测预约、疫苗接种预约、医院检验检查结果共享、处方流转等服务,不断满足群众医疗需求。
二、关于组织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统一开展微信公众号平台预约病案复印邮寄服务的建议。
在线预约病历资料邮寄服务,能够减少患者排队等待时间,提高医疗服务效率,提升患者就医体验和满意度。我委积极推进优化医疗便民服务,鼓励具备一定条件的医疗机构积极开展在线预约病历资料邮寄服务。目前,省人民医院、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株洲市中心医院等多家医疗机构均已开通在线预约病历资料邮寄服务,省肿瘤医院、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等医疗机构也正在开通该项服务中。从部分医疗机构的开展情况来看,在线预约病历资料邮寄服务需具备一定的信息化条件,实现病历电子化。根据2022年国家病案质控中心对我省104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调查数据显示,我省仅35.58%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采用扫描、翻拍等技术实现病历电子化储存,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病历复印邮寄服务收费包含病历复印费和邮寄费。目前,我省相关部门已出台相关文件规定。省医保局、我委《关于印发《湖南省现行医疗服务价格目录(2019)》的通知》(湘医保发〔2019〕42号)明确规定,病历复印费A4纸为0.5元/张( 项目编码: 1402 )。省医保局、我委《关于印发湖南省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0)》的通知》(湘医保发〔2020〕24号)根据价格管理职能,将“病历复印费”( 项目编码: 1402 )项目调出目录,但是收费标准未变。邮寄费按照物价部门的相关收费标准收取。
下一步,我委将结合实际,进一步探索医疗便民服务有关工作。一是探索依托居民电子健康码实现病案资料数据的流转。二是组织医疗机构开展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工作,以评促建,提升医疗机构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应用水平。三是以医院等级评审和卓越服务示范医院创建为抓手,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积极开展微信公众号平台预约病案复印邮寄服务。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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