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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17号建议的答复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3-07-10 17:06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

0117号建议的答复

余缨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全省公立医院食堂建设、提升餐饮质量的建议》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结合省市场监管局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营养健康食堂建设的国家标准

2020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了《营养健康食堂建设指南》,提出遵循科学性协调一致性前瞻性与可行性相结合的原则,指导单位食堂从组织管理、人员培训和考核、营养健康教育、配餐和烹饪、供餐服务等各方面进行建设,普及营养健康知识,满足职工营养健康需求促进单位食堂健康发展,不断提高自我营养管理能力。

二、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委积极推进营养健康食堂建设工作。2021年—2022年,会同省总工会、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百优食堂(营养健康食堂)建设工作,共完成189家企业食堂建设工作。2022年,我委印发《湖南省卫生健康系统营养健康食堂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详见湘卫函〔2022220号文件),率先在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开展营养健康食堂建设。同时,2020年以来,省市场监管局加强医疗机构食堂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并将医疗机构纳入各级党委政府负责人食品安全包保范围,强化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医疗机构食堂食品安全。

下一步,我委将狠抓《湖南省卫生健康系统营养健康食堂建设工作方案》的贯彻落实,全面推进我省医疗机构营养健康食堂建设,并对所有三级医院和各市州卫生健康委机关食堂进行评价验收,力争2025年完成全省医疗机构营养健康食堂建设。省市场监管局表示,将继续深化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督促医疗机构等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做好食品安全自查,推进医疗机构进一步落实进货查验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监管责任,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感谢您对全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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