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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86号建议的答复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3-07-10 16:59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

1186号建议的答复

姜征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政策支持 提升医养水平的建议》(第1186号)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结合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中医药局等单位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面对老年人日趋增长的医疗养老服务需求,我委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将医养结合作为健康湖南建设的民生工程和全面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采取多项举措,推动医养结合持续发展。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完善医养结合政策制度体系。一是做好医养结合顶层设计。推动出台《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发〔202214号)、《湖南省老龄事业发展与养老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详见湘卫老龄发〔20224号文件),明确将医养结合融入全省卫生健康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二是推进医养结合体系发展。推动出台《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686号),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在财政支持医养结合上,各地可将健康服务产业纳入服务业发展范围,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基本健康养老服务,逐步扩大购买服务范围,完善购买服务内容;医疗机构设置老年护理床位符合养老资助条件的,可按实际开放床位申请给予项目建设资助和营运补贴;对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按规定免征增值税,对非营利性养老、医疗机构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三是加快医养结合工作实施。推动出台《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059号),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结合,推动医养融合发展。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鼓励多种形式的签约服务,促进医养结合发展。建立运营补贴发放措施,推动各地落实建设补贴发放等,围绕政府支持、社会运营、合理定价,调动地方和社会力量积极性,为老年人提供普惠养老服务。

二、加大资金支持和扶持力度。一是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设施。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的投入,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基本医疗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就医环境明显改善。2019年以来,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用于修缮基层医疗机构业务用房和配备医疗仪器设备,累计修缮房屋110万平方米。二是实施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和示范创建。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扶持养老产业健康稳定发展,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实施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支持专业化、医养结合能力突出的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建设,近两年中央预算内投资6.77亿元,补助床位3.3万余张。支持医养结合示范创建,对每个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县给予10万元的财政支持。三是扶持机构纾困发展。建立各级民政部门养老机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且在民政部门备案的医养结合机构,保障其享受相关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疫情期间,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扶持养老机构纾困发展的若干措施》湘民发〔20235号,对包括医养结合在内养老机构进行租金减免,切实减轻医养结合机构在疫情防控中面临的阶段性困难,推动医养服务行业稳定发展。

三、加强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一是增加医疗卫生专业人才供给。加强老年医学、康复医疗、老年护理专业人才教育培养,增加服务供给,丰富老年医学服务模式,持续提高从业人员服务能力。认真组织实施全国老年医学人才专项培训项目,全脱产培训老年医学骨干医师、医养结合机构医护人员,两年来共培养251名老年医学骨干。加强医养结合专业人才培养,组织实施全国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项目,近三年共5000余人参加线下线上培训。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卫科教发〔2017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详见湘卫发〔20183号文件),加大基层人才培养和招录力度。2018年以来,开展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土化人才免费培养,省级财政按照1万元每人每年标准对招收学员进行补助,目前已培养招录5500人。二是大力培养中医药专业人才。支持中医养生学、中医康复学、中医康复技术、中医养生保健等专业发展,设置相关专业的院校达到15所,2022年招录学生2500余人,现有在校学生7300余人。2022年培养培训中医全科医生人数1010人,全省每万人口中医类别全科医生数达0.5人。依托104个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推广基地持续开展2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和40个中医药常见优势病种诊疗方案推广应用,不断巩固深化中医药服务强基层工作,国家分级诊疗指标监测显示,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量29.66%,全国排名第7位,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健康管理率达到67.47%三是提升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联合印发《湖南省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详见湘民发〔202129号文件),落实国家养老服务人才百千万工程。2021年开始,省民政厅将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提升工作纳入全省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和养老服务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工作重要考核指标,累计培养职业养老院院长1000余人,养老护理人员超10万人次,老年社会工作者5000名以上,为养老服务人才提供了持续性、针对性和示范性的职业培训,提高养老服务人才的综合能力和业务素质。

四、提高老年医疗和养老服务能力。一是支持老年医学科和康复医学科建设。印发《湖南省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方案》(详见湘卫老龄发〔20212号文件),要求新建或新晋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必须设立老年医学科。将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列入对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重点工作绩效考核内容。2022年共投入98万元支持各市州推进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2022年末,全省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90%以上。大力拓展中医治未病、康复和健康养老服务,截至2022年底,全省三级中医医院康复科设置已实现全覆盖,二级以上中医医院普遍建立治未病科室,195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建制乡镇卫生院实现中医药服务四有(有人员、有场地、有设备、有服务)目标。二是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2021年以来,推进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指导各地积极探索实践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为主体,形成多元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格局。将完成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纳入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推动居家适老化改造任务落实落细。三是探索多种医养结合模式。推动全省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签约合作,要求新建养老机构都要提供医疗服务,已建成的养老机构通过与医疗机构签约、老年人绿色通道等方式提供医疗服务。目前全省医养结合机构总数234家。同时鼓励现有医疗机构发展养老服务,鼓励各地积极探索了社区嵌入型、机构融合型、农村两院合作型、智慧健康型等多种医养结合模式。

下一步,我委将根据代表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发力:一是加强部门沟通积极协调发展改革、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中医药等部门,进一步完善医养结合政策,破解医养结合发展难题,推动医养结合相关政策落实落地,助力医养结合机构发展二是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医养结合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社会资本进入医养康养产业。支持各地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养结合服务。推动各地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承接当地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基本养老等服务。三是加快医养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老年医学、康复医学、老年护理、中医药等专业人才的教育培养,增加医养结合服务人才供给,推进健康湖南建设。持续推进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培养、基层医疗机构本土化大专层次人才培养、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和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等项目。加大基层卫生本土化人才培养,2023年计划为基层医疗机构招录免费医学大专定向生1000人左右。继续开展校企联合办学,定向培养老年护理、养老服务与管理等专业人才。四是补齐设施建设短板。加快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进一步提升建设质量,开展督查指导,切实保障为老年人提供良好的就医环境。加快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指导规范建设与管理。继续支持中医养生学、中医康复学等中医特色专业发展。开展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优化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改善基层就医环境。推动养老机构进家庭和社区,将专业服务延伸到家庭,为居家养老提供支撑,打造15分钟社区养老服务圈,满足老年人就近就便养老服务需求。同时持续提高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鼓励和支持养老机构通过多种形式实现医养结合。五是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进一步推进中医药服务提质工程,积极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鼓励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开设老年医学(老年病)科,与养老机构合作共建、组建医疗养老联合体。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中医药服务内涵,实施“2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和40个中医药常见优势病种诊疗方案基层推广应用全覆盖。聚焦重点人群和慢性疾病患者的未病先防既病防变,推广2030个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针对心脑血管病、糖尿病等慢性病,制定推广2030个中医康复方案。鼓励有条件的中医医院开展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开展中医护理和中医特色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力争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覆盖率达到75%以上。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202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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