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无障碍浏览 |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773号建议的答复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3-07-10 16:51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

0773号建议的答复

钟斌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托育机构托育队伍建设的建议》(第0773号)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结合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督局等单位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构建分层分级培训体系的建议

(一)加强顶层设计,统筹托育人员培训。2022615日,《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发〔20221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支持高校和职业院校开设托育服务相关专业,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培训,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制度。20228月,我委依托长沙师范学院成立了湖南省托育机构负责人和保育人员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基地”)。今年基地将开展首批全省托育机构负责人、保育员等从业人员培训,并组织开展湖南省托育机构保育师职业技能竞赛。

(二)依托高等院校,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目前,我省16所高职高专建有早期教育、学前教育、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等相关专业点26个,在校学生1.5万余人;30所中职学校建有学前教育、幼儿保育等相关专业点30个,在校学生3.9万余人。同时,积极推进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X试点制度,完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目前,我省参与母婴照护证书的学校14所,试点学生规模5056人,考核通过2511人;参与幼儿照护证书试点的学校34所,试点学生规模6240人,考核通过3352人。

(三)发挥社会组织力量,助力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省民政厅指导全省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加强相关社会组织、特别是非营利性民办托育机构的登记管理,优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2022年,指导和支持成立湖南省早教托育学会。目前,全省共有相关社会组织132家,其中社会团体20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32家、基金会1家。严格落实《湖南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详见湘民发〔202120号文件)要求,明确重点培育包括提供育幼服务在内的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鼓励社区社会组织为儿童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教育培训等志愿服务。支持相关社会组织参与等级评估和十百千示范社会组织创建,长沙市学前教育协会等12家社会组织获评湖南省示范社会组织

二、关于建立完善托育人员职业资格认证标准的建议

(一)推动制定托育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九条“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规定,职业和标准的组织开发由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包含了职业定义,职业等级申报条件以及相应等级考核标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表示,将根据您的建议积极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反馈,共同推动托育人员职业的规范发展。

(二)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指导和质量监督。20228月,我委依托省妇幼保健院成立了湖南省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开展全省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相关工作。202266日,湖南省卫生健康印发湖南省托育机构设置标准细则(试行)和《湖南省托育机构管理规范细则(试行)》(详见湘卫人口家庭发〔20223号文件),积极推进托育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

下一步,我委将联合有关部门,完善托育人才培训规划,建设网络培训平台,编制培训教材,开展规范化培训。充分发挥省级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专业优势,探索建立科学育儿指导体系和标准。协同市场监管、民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完善托育标准体系。支持相关托育机构、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积极参与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和标准化研究工作。支持托育机构、行业学(协)会制定、实施企业标准、团体标准,为提高托育人员队伍建设提供有效支撑。省教育厅将继续支持相关院校改善办学条件,建立健全教学科研评价体系,建好一批婴幼儿照护专业。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有关规定,支持条件具备的院校增设有关专业。在婴幼儿照护领域扩大对初中毕业生实行中高职贯通培养的招生规模。深化职业院校学前、早教、婴幼儿托育等专业教学改革,加强教材开发和课程资源建设力度。支持继续教育和技能培训,鼓励相关院校积极面向婴幼儿照护行业开展继续教育和技能培训,深入推进1+X证书试点。省民政厅支持湖南省早教托育学会申报湖南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发挥行业引领作用,推动托育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全省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2023518

分享到微信

用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
即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773号建议的答复

29397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