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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024号建议的答复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2-09-21 17:49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024号建议的答复

贺军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探索加强公共卫生职能建设,创造性贯彻实施好母婴保健“一法一办法”的紧急建议》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结合省人大母婴保健“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工作实际进展情况,现答复如下

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母婴保健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确定为年度重点监督工作。4月,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在执法检查中发现部分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存在合并拆分现象,立即向省人民政府转交了《应高度重视合并拆分县级妇幼保健院的现象》的调研报告,并建议“暂停合并、拆分县级妇幼保健院的各项工作,待母婴保健“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后,交省人民政府专题研究,统一各方认识,一县一策解决现实困难和问题5月,省政府办公厅将省人大调研报告转批我委。我委接到省政府转批件后,第一时间叫停了妇幼保健机构合并拆分,特别是对省人大调研报告中提及的娄星区等部分县市区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经书面调查、会议座谈和现场核实,娄星区的情况基本属实。2001年,娄星区委区政府决定在区妇幼保健院的基础上,成立区人民医院,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工作模式。运行21年来,辖区妇幼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得到较好落实。但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在全省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整合过程中,只更名为娄星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其人员、场地、职能均未与区妇幼保健院进行整合,是全省唯一一个未进行资源整合的县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至今只履行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职能。816日,我委印发《全省6个县区妇幼保健机构一县一策整改方案》,其中对娄星区的整改建议为:

一、完成服务资源整合。娄星区人民政府按照《关于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及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资源的实施意见》(湘卫办发201525)等规定,将“娄星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与“娄星区妇幼保健院、娄星区人民医院”进行整合。

二、整改期限。娄星区人民政府在今年年底前整改到位。

三、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娄底市卫生健康委对“娄星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与“娄星区妇幼保健院、娄星区人民医院”整合情况进行现场评估,并报告省卫生健康委。

四、省级加强督查指导。省卫生健康委对娄星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整合情况不定期进行专项督导,并报告省人民政府。如发现整改进度迟缓、拖延或不整改等问题,请求省人民政府约谈娄星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

下一步,我委将督促娄星区人民政府认真对标整改,推动娄星区深入贯彻落实母婴保健“一法一办法”,始终坚持“母婴保健工作实行以保健为中心,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基层、面向群体和预防为主的方针”,并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卫妇幼发〔201554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1559号)等要求,建设标准化的区妇幼保健院,努力为辖区妇女儿童提供安全、有效、便捷、温馨的妇幼健康服务。

感谢您对全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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