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09号建议的答复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2-09-21 17:48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09号建议的答复
张仁芳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强卫战略的建议》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结合省财政厅等单位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引进机制的建议
2021年,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卫生健康委签订委省共建国家医学中心与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协议,明确实行“一事一议、一人一方案”全力吸引海内外高层次医学人才;在湖湘青年英才计划加大生物医药人才获评比例(2022年全省卫生健康系统有15人进入湖湘青年英才计划)。我委拟于近期印发《湖南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健康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推动委属医疗卫生机构引进、用好一批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各地各单位可参照出台相关文件;充分简化引进程序,实行“三放宽一允许”(放宽年龄、学历、专业,允许限制户籍)等招聘政策,尤其是采取面向特定对象(急需紧缺或高层次人才)定向招聘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对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土化培养学生,毕业后按规定办理入编手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对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5年以上、已经取得执业(助理)医师的临聘人员可通过考核考评择优办理入编手续。对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卫生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全日制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急需紧缺人才,可以以考核方式招聘,引导医卫人才服务基层、扎根基层。
二、关于统筹现有资源发挥最大效应的建议
《湖南省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详见湘人社发〔2011〕86号文件)明确规定:“根据卫生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各级卫生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卫生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原则上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80%”。近年来,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调整的文件中,以及拟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计划时,也一直强调优化岗位结构、提高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减少工勤岗位设置,对后勤服务等岗位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实行社会化保障,将编制资源向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倾斜。对达到退休年龄的专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鼓励、支持各地按程序研究延期退休或返聘延聘,通过多种形式保留骨干力量,促进相关医疗单位保持或提高业务能力、专技水平,充分发挥退休人员和老龄专家作用。
三、关于持续加大人才培养力度的建议
坚持以自主培养作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的重点,完善医教协同的卫生健康人才开发体系,加大卫生健康人才资金投入,全面加强各层次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一是加强全科医生培养。当前全省共有28家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41家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我委根据各市州需求计划,科学制定并及时下达年度培训计划至各县(市、区),为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输送全科医学人才。二是稳步提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全省共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34家,468个专业基地,覆盖全省14个市州。近年来,通过认真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严格控制超容量招收,确保了培训质量,为医疗卫生机构输送大量合格医学人才。三是进一步规范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完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质量评审标准,以实施“湘才创新能力提升工程”为重点,继续做好公共卫生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及学时认定,将继续教育学习情况纳入职称参评的加分项目,积极安排基层公共卫生领域人才参加省内外高级研修项目,形成长效发展机制,保障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质量。2021年全年实施完成的国家级继教项目达109项,省级继教项目273项,省级远程578项,总计培训220000人次。四是持续加强高层次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已组织实施2轮高层次卫生人才“225”工程,全省总计培养学科领军人才35人,学科带头人166人,学科骨干人才258人。近期,我委拟出台《湖南省高层次卫生健康人才计划实施办法》,并在高层次卫生健康人才选拔过程中,向市州予以倾斜。五是加大市、县医疗机构学科带头人和后备人选的培养力度。依托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牵头组建相应专科联盟,通过搭建同质化培训、远程协作、双向转诊与技术推广“四个平台”,帮助提升市、县两级医疗机构专科服务能力,推动市、县两级医疗机构学科带头人和后备人选的培养,提升各级医院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能力。2021年,我委启动了新一轮临床重点专科申报工作,将县级医院申报工作与湖南省“十四五”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规划和“千县工程”相结合,聚焦县级医院薄弱专科实施“3215工程”和“强边、强基、强链”计划,每年为每家县级医院引进推广3项适宜技术,培养2名学科带头人或骨干,建设1个重点专科,力争“十四五”期内,全省50%的县级医院达到三级医院标准。
四、关于加大基层人才队伍建设资金投入的建议
牢固树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切实保障人才工作领域重点支出,加强对人才工作经费投入的统筹规划。近年来,省财政厅不断完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机制,落实基层医改财政补助政策,有力保障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和人员薪酬待遇。2021年,省财政用于支持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资金达到7.7亿元,其中包括基层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2.56亿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3.0亿元,贫困地区基层人才岗位津贴和人才引进6814万元,订单医学生免费培养2601万元,助理全科医生培养4490万元,紧缺人才培训3444万元,县乡村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2384万元,乡村本土化人才培养2000万元。但由于发展阶段、体制机制等方面原因,基层人才问题成为了制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下一步,省财政厅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基层医疗卫生,特别是人才培养财政投入力度,会同相关部门探索建立健全有利于基层引进人才、留住人才的体制机制,持续推动基层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
五、关于健全人才评价激励机制的建议
秉持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着力完善卫生健康人才激励保障制度体系。一是完善薪酬激励机制。推动出台《湖南省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定期对公立医院职责履行、服务质量、运行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和薪酬总量挂钩。实行特殊薪酬单列、科研技术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等措施,最大限度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二是完善职称评价制度。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的相关要求,继续深化卫生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拟制定出台《湖南省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职称评价体系,破除“四唯”倾向,修订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条件,鼓励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三是完善事业单位奖励制度。发挥正向激励作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主管部门、事业单位可根据奖励权限,结合年度考核,对本单位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展定期奖励。对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完成重大专项工作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可及时给予奖励。对获得嘉奖、记功、记大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给予一次性奖金,获奖人员所在地区或者单位经批准可以追加其他物质奖励。同时,认真贯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纳入绩效工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用好现金奖励等激励政策,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进一步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六、关于拓展人才晋职空间的建议
优化公立医院岗位设置管理,加强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2021年11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我委下发了《关于调整优化全省公立医院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的通知》,上浮公立医院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规定三甲、三级、二级公立医院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分别按不超过39%、35%、30%控制;健全岗位结构比例动态管理机制,分别建立重点单位正高级、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浮动机制,进一步提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空间;进一步完善人事编制管理机制,在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等5家医院开展编制备案管理试点,重新核定人员总额较编制数增加4653名。省委编办制定《关于动态核增省属公立医院编制的有关政策口径》,对符合条件的省属公立医院按“核定事业编制与开放床位比例1:1”的标准补足编制,市县可参照此做法执行。
感谢您对全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202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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