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932号建议的答复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2-05-16 10:28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932号建议的答复
胡艳娟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促进市县级公立医院急诊医学科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结合省财政厅等单位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急救医疗网络的建议
2021年,我委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印发了《湖南省进一步加强院前医疗急救能力与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详见湘卫医发〔2021〕37号文件),明确院前医疗急救能力与体系建设应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共享共建”的原则,在每个市州建成一所集院前医疗急救指挥、转运、培训为一体的急救中心;每个县市区设置一所急救分中心,实现县域内院前医疗急救力量的协调应用与合理调配。2016至2018年,省财政每年投入7000万元,支持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急救车等设备。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各级财政持续加大对急救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如负压救护车,全省就由疫情前的17台增长至259台。呼吸机、监护仪等常规急救设备数量均增长1倍以上。2020年中央转移支付1962万元,为全省43个县市区配备了负压救护车和车载急救设备。对于您提出的“建立急救医疗完善的财政投入机制和运行经费补偿保障机制,分级分档予以硬件设备、信息化建设支持”的建议,我委将会同省财政厅认真研究。省财政厅表示,目前,我省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建立健全了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并明确公立医院发展建设等经费主要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省财政对困难地区给予适当补助。
二、关于推进薪酬制度改革的建议
2020年,我委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了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有关文件,要求各地在2020年底前尽可能将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纳入当地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各地、各医疗机构按照两个“允许”的要求,在优化薪酬结构、合理确定薪酬水平、落实分配自主权等方面加大探索,推动了收入水平的整体提升,单位内部分配进一步向一线岗位和关键岗位倾斜,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下阶段,我委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医院健全完善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绩效分配机制,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急诊等关键岗位、特殊岗位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不断增强岗位吸引力。
三、关于加强急诊队伍建设的建议
我省目前有湖南师范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南华大学等3所高校在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类别下设急诊医学专业领域,开展急诊医学研究生培养。全省共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34家,覆盖全省14个市州,新进入各市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急诊医疗岗位的医师均按要求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021年4月2日,我委印发了《湖南省现场救护第一目击者行动实施方案》(详见湘卫应急发〔2021〕2号文件),明确了湖南省现场救护第一目击者培训基地建设标准和全省医疗机构培训任务,力争2023年全省县级以上医院培训基地建设和医务人员接受现场救护第一目击者培训全覆盖。下一步,我委将积极引导和鼓励有关高校适应国家和区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强化医学专业建设,深化医教研结合,不断加强急诊急救专业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医学人才培养质量。
四、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在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上进行了一系列探索。重点制定完善了养老设施专项规划和区域卫生规划,推动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站、护理站或其他医疗设施同址或邻近设置。同时,通过在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在养老机构举办医疗机构、护理站,养老机构与临近医院机构签约服务、协议合作等多种形式,实现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紧密融合机制,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所需的医疗护理和生活照护服务。在老年人急救护理工作方面,我国对老年急重症患者这一特殊群体相关的学术理论与临床诊疗指导尚有很多“盲区”,没有专门针对老年群体的相关规范或制度,还需加大力度去探索和实践。下一步,我委将加大支持力度,探索研究制定适用于老年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和急救护理的标准化流程,推动相关标准在医疗机构及医养结合机构应用实施。
感谢您对全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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