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171号建议的答复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2-05-16 10:25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171号建议的答复
曹辉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强化疾病防控能力建设,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的建议》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结合省委编办等单位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主要工作
(一)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
我省于2018年进行了机构改革,组建了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管理厅。其中,省卫生健康委的工作职责为“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省应急管理厅的工作职责为“指导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二)高度重视公共卫生投入
1.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一是明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增加的10元/人可统筹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调拨资金和物资,支持疫情地区做好医疗物资保障。三是从医保基金归集新冠病毒疫苗采购资金支持做好全省新冠病毒疫苗免费接种工作。四是安排专项债支持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服务中心(我省标准化集中隔离场所)建设。五是安排我省电子健康码运维、联防联控机制运转等疫情防控经费。
2.加大公共卫生领域投入。2021年,省财政持续加大公共卫生领域投入,惠民力度进一步加大。一是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79元,为全省居民免费提供了健康教育、孕产妇及儿童保健等14大类55项服务项目。二是安排资金8.8亿元,实施国家免疫规划、结核病防治、艾滋病防治、血吸虫病防治、精神疾病和慢病防治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三是积极推进民生实事项目。安排5506.8万元对100万名农村适龄和城镇低保适龄妇女开展“两癌”免费检查,安排4000万元为40万名孕产妇实施免费产前筛查,安排资金4000万元对8800名尘肺病患者给予救助。四是推进了全省疾控机构标准化建设。近年来共安排省疾控中心新址建设资金3.33亿元,其中省本级安排1.34亿元。五是继续实施基层能力提升工程。省级财政安排2亿元用于基层医疗卫生结构房屋修缮和设备购置。
(三)完善疾控体系建设保障
1.省财政厅等6厅局印发的《关于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意见》(湘财社﹝2009﹞24号)明确规定,专门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的非营利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其所需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由政府根据卫生规划和公共卫生事业发展需要足额安排,主要由同级政府负担;公共卫生机构所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根据人员编制、经费标准、服务任务完成及考核情况由政府预算全额安排,由同级财政负担。
2.针对疾控机构运行、发展面临困难的现状,省财政部门会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采取了相关针对性措施。一是加大财政补助力度,对省疾控中心收支缺口按照全额事业单位标准进行保障;二是从公共卫生项目经费加大对市本级疾控机构的补助力度。
(四)推进“医防融合”体系建设
1.强化省级示范作用。采用省市共建模式,以长沙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为基础,建设湖南省公共卫生救治中心,承担全省艾滋病、寄生虫病、呼吸道疾病、传染病及不明原因疾病等患者的集中收治、隔离救治、诊断治疗及指导援助。配套扩建省血液中心,提升重大疫情时期血浆采集与制备、临床用血供应等保障能力。
2.不断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形成了由146个疾控机构、836个医疗机构和2339个乡镇卫生院构成的传染病疫情监测直报网络,建立了“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疾病预防控制联防联控机制。
(五)加强公共卫生人才培养
1.实施公共卫生专技人员职称评审优先政策。2020年以来,对在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医务工作者(含医、护、技、药),经核准可提前报考卫生中初级职称考试,并单独划定中级考试合格标准;开展高级职称评审时,在评审职数、通过率、继续教育学时等方面予以放宽。
2.拓宽基层公共卫生专技人员职称晋升通道。自2016年起,在全省卫生领域全面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职称制度。一是单独制定评价标准。基层公共卫生专业人才申报“基卫高”职称时,对其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论文、科研要求、专业理论考试水平等不做硬性规定,分层分类制定评价标准。二是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基层公共卫生专业人才取得“基卫中”“基卫高”职称,限定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聘任,其职称在县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效,一经单位聘任,享受同等专业技术职务工资福利待遇。三是向乡镇偏远地区倾斜。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整体评审通过率正高级职称不低于其总参评人数的30%,副高级职称不低于其总参评人数的45%。四是“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高级职称实行比例单列、总量控制,不占当地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
3.放宽招聘条件。根据《关于加强基层事业单位人事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12号)要求,继续实行“三放宽一允许”(放宽年龄、学历、专业,允许限制户籍)等招聘政策,对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土化培养学生、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卫生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全日制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急需紧缺人才、取得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等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尤其是对预防医学等方面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实行随到随招,着力形成“招得来、留得住、用得好”体制机制,建设一支稳定的公共卫生专业人才队伍。
4.加强队伍建设,启动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自2019年起依托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构建了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主基地、省职业病防治院、省结核病防治所、省血吸虫病防治所、省第二人民医院、省儿童医院、省妇幼保健院、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南大学湘雅公共卫生学院、南华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为协同单位的“1+9”培训模式。
5.加强定向培养,加强在岗人员的继续教育。近五年来,委托省疾控中心举办线下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培训班38个,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培训班49个,培训市县级疾控中心人员12867人次。组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技能线上培训,培训全省疾控人员、卫生监督人员、医务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等约52万人次。同时,组织开展疾控机构专业骨干人才定向培养。
(六)完善疫情监测预警体系
目前,我省已建立“湖南省新冠肺炎常态化监测信息系统”,每天由相关单位报告数据,包括医疗机构发热病例、急性呼吸道感染相关病例监测、流感哨点监测、医疗机构环境监测、冷链食品及相关企业和农贸(集贸)市场监测、集体单位/企业疑似聚集性发病事件监测、特殊药品零售监测等方面数据,每周组织专班分析。加强大数据分析利用,建立监测数据分析预警响应信息平台,定期分析监测数据,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和实时预警,及时采取针对性防控措施,严防疫情扩散蔓延。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委将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会同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应急管理厅等相关部门,立足省情、抢抓机遇,科学有序推进全省疾病防控能力建设工作。针对您提出的相关建议,我委将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深入调研,联合有关部门积极采取相关措施,并结合全省疾控体系改革工作,不断强化疾病防控能力建设,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感谢您对全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2022年5月11日
分享到微信
用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
即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