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474号建议的答复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2-05-16 10:23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474号建议的答复
曾旭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将村级远程医疗纳入全省乡村振兴民生实事重点》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结合省乡村振兴局等单位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不断强化村级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我委高度重视村级卫生服务工作,不断加强村卫生室能力建设。一是科学合理设置村卫生室,共设置行政村卫生室23878家、医疗点(非行政村卫生室)12667个,并为每个行政村卫生室配备了合格乡村医生,推动解决农村居民“家门口就医问题”。二是加强乡村医生人才队伍建设,先后培养本土化乡村医生6700余人,组织乡村医生本土化培养学员参加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考试,不断提升乡村医生队伍服务能力。三是强化村级卫生服务运行保障,协调省财政厅将村卫生室运行经费6000元/个/年纳入省财政预算,持续抓实乡村医生养老保险缴费工作,有效解决在岗乡村医生队伍后顾之忧。
二、持续推进远程医疗工作
一是积极推广远程医疗应用。2017年起,我委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分四期投入1.15亿元支持我省51个项目县、94个县级医院、785个乡镇卫生院建设了标准化的远程诊室。搭建了湖南省远程医疗服务与监管平台,接入各类医疗机构1024家。2021年,通过湖南省远程医疗服务与监管平台,共开展远程心电96099例,远程影像诊断84431例,远程会诊11653例,远程超声1245例,极大的方便了农村群众看病就医。二是设立了远程协作网。远程协作网依托我委直属及联系医院建设,并与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对接。截至2021年,全省共有远程医疗协作网71个。同时,委托省级质控中心加强质控,明确工作运行机制和责任机制,充分调动机构、人员积极性,探索覆盖全省的远程医疗现实路径和运行模式。三是创新了“病人不跑信息跑”的服务新模式。省乡村振兴局通过“乡检查、县诊断、省市帮”信息平台,为老百姓就近看病就医提供了方便,试点远程诊疗系统互联后,各地对接省市县优质医疗资源和高效启动线下急救机制,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三、加强“互联网+远程医疗”的保障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意见,2020年6月,省医保局出台了《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实施意见》(湘医保发〔2020〕35号),明确“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实施按项目分类管理。其中,公立医疗机构提供“互联网+”医疗服务实行政府调节,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互联网+”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由省医保局确定是否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下一步,我委将重点从以下方面着手,不断加强村级远程医疗建设工作。一是积极推进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信息系统建设,尽快实现乡村一体化、公卫医疗一体化、医疗医药医保联动等目标。二是持续推进湖南省远程医疗服务与监管平台覆盖省市县乡村各级,积极推广“乡检查、县诊断”模式,助力分级诊疗,实现群众在家就能通过手机进行健康监测管理、问诊复诊、预约检查,经村卫生室检查后通过湖南省远程医疗服务与监管平台由县级医院给出诊断意见或结论。组织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健康信息互通共享三年攻坚行动,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通共享。三是密切关注“互联网+”医保服务工作,主动与医保部门衔接,将更多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四是积极会同相关部门争取将村级远程医疗纳入全省乡村振兴民生实事重点内容,不断加强村级远程医疗建设。
感谢您对全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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