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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423号建议的答复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2-05-16 10:12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423号建议的答复

雷光华等代表:

你们在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健康湖南建设的建议》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结合省科技厅等单位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开展健康湖南行动。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突出强化健康湖南行动的总揽作用,以建机制、搭平台、强能力为重点,明确目标、责任和举措,不断夯实健康湖南行动工作体系的“四梁八柱”。我委认真履行健康湖南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职责,调整完善领导机构及专项行动工作组成员,定期召开推进委员会全体会议及联络员会议,将相关工作纳入省直单位考核以及市州卫生健康重点工作目标考核,开展健康湖南行动系列宣传活动,多个案例入选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典型经验案例。各有关部门单位还开展了区域性营养创新平台创建、母婴安全急救技能比武、基层高血压医防融合试点等特色工作,收到良好成效及反响。

(二)大力宣贯《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20206月以来,我委认真组织开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宣传、培训和普法工作,举办了卫生健康系统干部培训班,邀请国家卫生健康委法规司司长赵宁专题授课,并在“健康微湖南”等多个媒体上播放《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宣传短视频,多形式宣传《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核心要义与主要内容。同时,我委充分发挥《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依法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卫生健康管理能力,推动卫生健康事业持续高质量发展。

(三)不断完善分级诊疗制度。一是完善分级诊疗体系我省与国家卫生健康委签订了《共建国家医学中心与区域医疗中心合作协议》,推进委省共建“双中心”建设;大力加强县级医院能力建设,明确了40个贫困县41家县级医院与城市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关系2021年底设置批复39家县域三级综合医院,验收通过21家,依托现有实力较强的县级医院(优先选择县域三级医院),确定50个省级支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共有81家县级医院进入了国家“千县工程”序列推动胸痛、卒中、创伤、高危孕产妇与儿童急救“五大中心”建设在贫困县县医院建设标准化腹膜透析工作室、肺康复治疗室,推动建立以县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新型农村三级医疗服务网畅通上下转诊绿色通道。二是完善推动分级诊疗实施的医保政策措施起付标准设置向基层倾斜,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县级医疗机构市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分别为不低于2005001000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按照上年度各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次均费用的10%左右确定,且不低于1500开展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限额内报销比例达70%。差异化设置基金支付比例参保居民在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县级医疗机构市级医疗机构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分别不低于80%70%60%50%的比例支付未按照分级诊疗制度有关规定办理转诊手续的(危急重症患者抢救除外)支付比例相应降低15个百分点。

(四)创新开展慢性病防治。我委极探索慢性病防控新模式,在全省三级医院、县级医院和乡镇(社区)医疗机构实施高血压医防融合工程。认真组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扎实推进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建档管理工作。2021年,全省已管理高血压患者416.86万人,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健康管理272.77万人,规范管理率达65.43%已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133.22万人,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健康管理86.92万人,规范管理率达65.25%广泛开展心脑血管病、癌症等重点慢性病高危筛查和早期干预,心血管病高危人群筛查14091人,脑卒中筛查87680人,城市癌症早诊早治筛查13354人,口腔癌筛查7964人,农村癌症早诊早治16078人。肿瘤登记县区扩大到122个,实现了县市区全覆盖。省医保局优化高血压、糖尿病的医疗保障政策,以二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为依托,对“两病”参保患者门诊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予以保障,并积极推行“两病”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享受申报、认定、购药“一站式”服务,让有条件的村卫生室参与承担“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服务任务,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

二、下步打算

(一)关于制定《健康湖南促进法》的建议。我委将尽快向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汇报,争取将《湖南省实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办法》列为2023年度立法调研计划。同时,我委拟将禁烟以及医务人员完成一定健康宣教任务等内容纳入《湖南省实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办法》,并加快推动《湖南爱国卫生条例》修订,进一步完善控烟相关条款。

(二)关于全面落实分级诊疗的建议。我委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文件会议精神,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做实做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大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积极探索分级诊疗制度新模式,着力构建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省医保局将认真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212号),要求各市州在202212月底前建立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稳妥启动实施改革。按照政策规定,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的一级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按70%比例支付;在医保定点的二级医疗机构就诊,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200元,按60%比例支付;在医保定点的三级医疗机构就诊,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300元,按60%比例支付。同时,统一职工医保慢特病门诊保障政策,将部分治疗周期长、对健康损害大、门诊费用负担重的疾病门诊费用纳入共济保障。在职职工慢特病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按80%比例支付,退休人员慢特病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按85%比例支付。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政策设计,有利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实施。同时,拟制定全省统一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在待遇起付标准、基金支付比例等方面继续进行差别化设置,政策设计突出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引导参保人员有序就医,促进分级诊疗落地落实。

(三)关于系统做好慢病管理的建议。我委将以健康湖南行动心脑血管疾病防治、糖尿病防治、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三个专项行动为抓手,依托各健康中心、各慢病防治办公室等专业机构,协助制定慢病防控中长期规划、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配合开展宣传培训、调研指导、监测评估等工作,并牵头建立各慢病防控协作网络,推广普及适宜技术,提升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慢病防控能力。

(四)关于成立湖南省医学科学院以及湘雅医院新院区建设等有关建议。按照省十二次党代会作出的关于建设湖南省实验室的战略部署,我省正在谋划推进生命健康领域芙蓉实验室建设,由中南大学牵头,整合省内优势资源,调动相关领域领军企业参与,与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等一同建设。我委将与省委编办、省科技厅等部门,探讨成立湖南省医学科学院有关事宜。省直各有关部门将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积极配合做好湘雅医院新院区建设等相关工作。

感谢你们对我省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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