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460号建议的答复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2-05-16 10:12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460号建议的答复
莫益民代表:
您通过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提交的《关于以居民身份证取代老年人优待证的建议》已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综合省政务局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42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1号)的有关要求,确保减证便民专项行动落到实处,2022年2月,经省老龄委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省卫生健康委、省老龄办印发《关于做好以身份证替代老年人优待证工作的通知》(湘卫老龄发〔2022〕3号)。明确要求从2022年3月1日起,全省停止办理《老年人优待证》业务,并以居民身份证替代《老年人优待证》,各级政务服务窗口单位不再受理老年证办证业务。已经办理《老年人优待证》的,与居民身份证同等享受相关优待。具体服务项目按《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湘办〔2009〕67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湘政办发〔2018〕74号)等文件执行。
同时,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配套措施,进一步落实老年优待政策;强化宣传引导,提高全社会政策知晓度;切实履职尽责,加强检查指导,妥善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切实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全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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