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114号建议的答复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2-05-16 10:05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114号建议的答复
焦庆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重视妇女乳腺癌防控的建议》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结合省财政厅、省医保局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乳腺癌防控列入卫生健康考核范围和将农村适龄妇女乳腺癌筛查范围逐步扩大至全体适龄妇女的建议
2016年起,省委省政府连续7年将农村和城镇低保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纳入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每年投入1.4亿元为100万农村适龄和城镇低保适龄妇女提供“两癌”免费检查服务。截至2021年底,共为全省628万名适龄妇女免费提供了乳腺癌筛查服务,检出乳腺癌前病变和宫颈癌3115例,均得到了及时有效的治疗,有力保障了广大妇女生殖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每年年初我委均会与省妇联、省财政厅联合出台《“两癌”免费检查项目实施方案》,将乳腺癌防控等内容纳入卫生健康考核范围予以重点推进,确保乳腺癌防控工作落到实处。据统计,全省乳腺癌早诊率和治疗率已分别由2016年的 65.57%和94.35 %上升至2021年的78.73%和99.85%。
2021年9月16日,省人民政府妇儿工委印发《湖南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详见湘妇儿工委字〔2021〕1号文件),明确要求落实农村适龄妇女和城镇低保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纳入政府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农村适龄妇女和城镇低保适龄妇女至少每三年接受1次宫颈癌和乳腺癌免费检查服务;用人单位落实《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定期进行女职工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等。下一步,我委将结合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的实施,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协同省妇联、省总工会和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争取乳腺癌筛查范围逐步扩大至所有适龄妇女,全力保障广大女性生殖健康。
二、关于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提高医疗机构乳腺专科建设的建议
省财政厅表示,财政部门高度重视乳腺癌防治等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每年按照80元/例的结算标准安排了8000万元用于我省乳腺癌免费检查工作。下一步,将继续加大投入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善硬软件条件,提升其服务能力。同时,会同发展改革、卫生健康等部门通过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统筹整合利用现有资金渠道等方式加强包括乳腺专科在内的基层妇幼保健类别相关学科建设,提高乳腺等疾病诊疗水平。
三、关于强化基层卫生健康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提高乳腺疾病诊疗服务水平的建议
2019年起,我委每年遴选了18个县级妇幼保健院实施能力建设项目,每个县级妇幼保健院补助专项资金200万元,用于配备乳腺诊断仪、B超、钼靶等重点医疗设备,以及加强乳腺外科、超声科、病理科等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乳腺癌等疾病诊疗服务能力。截至目前,全省共有54个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纳入了能力建设项目范围。同时,我委每年均组织举办全省“两癌”免费检查项目培训班,并定期开展专项督导和质控,乳腺癌疾病检出率由2016年的40.05/10万上升至2021年的66.74/10万,诊疗服务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加大专项支持和培训力度,深入推进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建设。
四、关于将乳腺疾病治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的建议
按照我省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乳腺疾病的治疗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参保患者可按相关规定享受医保报销待遇。2019年12月,为降低参保人员医疗负担,省医保局联合我委出台了《关于完善和扩大按病种收付费的通知》(湘医保发〔2019〕37号),新增54个病种实行按病种付费结算,其中包括急性乳腺炎、乳腺良性肿瘤(含单侧双侧肿块切除术、超声定位下乳房肿块旋切术)4个乳腺疾病病种。同时,在乳腺疾病治疗用药保障方面,按照《湖南省医保“双通道”单行支付管理药品目录(2022年版)》的有关规定,省医保局将阿贝西利片、马来酸奈拉替尼片、甲磺酸艾立布林注射液、马来酸吡咯替尼片、氟维司群、帕妥珠单抗注射液、曲妥珠单抗、伊尼妥单抗8个乳腺癌一线或二线治疗药品纳入了我省“双通道”单行支付管理范围。参保患者在取得“双通道”待遇资格后,可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购买以上药品,城镇职工按70%、城乡居民按60%的医保报销比例在医保年度总限额内享受“双通道”医保报销待遇。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关注乳腺疾病的医疗保障问题,并按照国家谈判及目录调整工作的安排和部署,及时调整药品目录,保障乳腺疾病参保患者的用药和就医需求。
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2022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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