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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164号建议的答复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1-08-25 09:42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164号建议的答复

蔡安烈代表: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后疫情时代更需完善公立医院投入补偿机制的建议》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结合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委加快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主动加强与财政等相关部门的联系衔接,不断完善公立医院投入政策,积极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主要采取了以下举措:

(一)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方面。在公立医院投入上,对于政府举办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经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批准和专家论证后,建立政府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库,由政府根据轻重缓急和承受能力逐年安排所需资金。政府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按服务成本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援外、支农、支边等公共服务经费。公立医院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由政府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公立医院离退休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用,按政策规定执行。在负担层级上,政策明确公立医院发展建设支出、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等政府补助,主要由同级财政安排,省级财政在中央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对困难地区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给予适当补助。

(二)债务化解政策方面。国家和我省一直要求严禁公立医院举债建设,并对现有债务进行了全面清理甄别。但近年来,仍发现有部分市县公立医院因种种原因对外举债,全省公立医院资产负债率居高不下。针对公立医院化债问题,当前政府卫生投入政策明确规定:公立医院发展建设支出主要由同级政府安排,中央和省级财政对困难地区公立医院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给予适当补助。因此,化解公立医院债务的主要责任应由同级政府承担。目前,对于如何化解公立医院债务,国家层面暂未出台具体的政策措施。

(三)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方面。我省作为全国11个综合医改试点省份之一,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经省政府同意,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分两步进行,即2017年选取株洲、郴州、张家界3市所有公立医院进行试点;2018年扩大试点范围,其余11个市州至少选择1家公立医院、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公立医院纳入改革试点。2020年,我省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0176号),要求各地尽可能将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纳入当地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主要措施包括:一是放宽公立医院薪酬水平调控线。将调控线放宽为平均工资水平的3,为薪酬水平增长留足空间,也明确了公立医院在事业单位各行业中薪酬较高的定位。二是建立薪酬总量动态调整机制。将薪酬总量项目进一步细分,绩效工资与医疗服务收入、绩效考核及医保控费等指标挂钩按公式确定,实行动态调整。三是实行多种薪酬分配形式。对医院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对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探索实行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特殊报酬。四是推行多层次绩效考核。对医院实行以考定薪,并明确了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力度、医保基金支付、薪酬总体水平等挂钩,要求医院内部严格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搞活内部分配。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取得初步成效。一是实现了增量改革2019年,全省101家医院试点医院年工资水平为16.12万元,比改革试点前增加约17.06%。二是规范了分配秩序。改革试点中,既严肃了绩效工资执行的相关制度,也扩大了试点医院内部分配自主权,并引导向一线倾斜,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三是强化了公益属性。通过健全考核体系,将医院业务的公益性指标与薪酬总量挂钩,引导医院将履行公益职责作为事业发展主要目标。

二、对具体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增投入的相关建议。您提出:政府要在医院基本建设、大型仪器设备购置等领域建立财政全额保障机制;加大政策性亏损补助力度,形成公立医疗机构硬件投入依靠政府、软件和日常管理依靠医院自身、降低医疗成本和提高运行效率医疗体制机制创新的公立医院良性发展机制。对于您的建议,我委高度重视,与省财政厅进行了认真研究。省财政厅表示,将不断加大公立医院投入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公立医院投入的相关政策。

(二)关于化债务的相关建议。您提出:政府对各级公立医院历史债务,清理核实后,根据公立医院债务总量及收支运行状况,综合运用多种有效途径,一院一策,分别制定债务化解方案,统筹规划、分年偿还、逐步化解。对于您的建议,我委将会同省财政厅等部门进行认真研究。同时,相关省领导对我省公立医院债务情况也十分重视,已安排省财政厅牵头开展全省公立医院债务情况专题调研。我委已会同省财政厅于今年4月下旬赴怀化市、湘西自治州开展了现场调研。通过开展专题调研,拟全面掌握全省公立医院债务规模、结构、成因及化债措施等情况,形成调研成果并呈送相关省领导决策参考。鉴于国家层面暂未出台具体的公立医院历史债务化解政策,此次调研完成后,我委将根据调研掌握的情况,提出合理化的政策建议,积极争取相关省领导的理解和支持。同时,也将进一步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汇报沟通,及时了解国家政策动态,尽早出台我省公立医院化债的相关举措。

(三)关于优薪酬的相关建议。您提出:政府要统筹协调,做好公立医院改革的外部治理工作,全面落实“两个允许”的要求,让公立医院突破一般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和结构限制,实行院长年薪制,在公立医院内部建立以科室服务量和成本、服务质量为主的绩效考核制度,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绩效薪酬。对于您的建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表示:根据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方案,经费从原渠道解决,薪酬分配实际上难以避免“以收定支”,加之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对医院缴费压力的陡增,医院人员经费支出负担较重。同时,薪酬改革国家要求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改革”相衔接,但因相关配套改革如收费定价、政府补偿、人事编制、医保支付等尚未完全到位,对新建立的新酬分配制度的激励与约束效力影响较大。下一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根据国家部署,会同相关部门深入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一是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按照“两个允许”,在现有水平基础上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逐步提高诊疗费、护理费、手术费等医疗服务收入在医院总收入中的比例。二是指导公立医院优化薪酬结构,做好内部分配。根据不同类型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和医院内部不同岗位的职责要求,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合理确定薪酬中保障部分和激励部分比重,结合医、护、药、技、管等岗位特点,科学设定岗位等级和薪酬项目,合理体现岗位价值。三是及时利用好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医保结余留用资金、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等增加的医院可支配收入,贯彻落实“两个允许”的要求,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总量,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四是加大对高层次人才的激励。对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聚集、公益目标任务重,承担科研、教学任务以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需要重点发展的公立医院在薪酬总额或绩效工资总量核定上予以适当倾斜,有条件的公立医院,可以探索实行全员目标年薪制。

再次感谢您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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