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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00号建议的答复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19-11-27 17:39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2000号建议的答复

 

刘仁先代表: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卫生事业发展的建议》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结合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省级财政投入力度

新一轮医改以来,在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下,我省大部分乡镇卫生院和相当一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开展了一轮建设,配置了基本的医疗卫生设备,整体硬件条件有较大改观。但从2016年起,中央财政在划分事权与支出责任时,将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划归地方事权。省财政2016-2018年连续三年累计投入2.1亿元,用于基层卫生机构医疗设备配备,极大改善了基层卫生服务条件。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省财政明确连续三年(2019—2021年),每年投入2.46亿元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与发展。根据省政府民生实事要求、健康扶贫工作要求以及结合基层卫生事业发展实际情况等,2019年项目管理资金拟确定为三个项目:一是民生实事村卫生室空白村标准化建设项目,投入4612万元;二是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修缮项目,投入8000万元;三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配备项目,投入1.2亿元。

二、深化基层卫生综合医改

近年来,我们在激发基层医疗机构活力、保障基层医务人员待遇等方面积极制定出台了相关政策措施。2018年,我委联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出台了《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卫发〔20183号)。该文件明确提出: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公益类事业单位,实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供给;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调控水平,在核定其绩效工资总量时给予重点倾斜,具体倾斜幅度由各地按照与当地县市区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水平合理平衡的原则自行确定。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当年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扣除成本(不包括人员经费)和提取各项基金后的结余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增发单位当年的奖励性绩效,增发部分纳入单位当年绩效工资总量,不作为绩效工资基数。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对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卫生技术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全日制医学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急需紧缺人才,可由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采取直接考核方式进行招聘。

三、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2018年开始连续三年,由省级财政投入9000万元,启动了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土化人才培养项目,共招收培养3000名。其中,2018年培养1000名,现已入学。2019年,我委联合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土化人才培养招录工作的通知》(湘卫函〔201989号),预计招收1200名医学类专科生。同时,启动护士本土化培养工作。从2018年至2020年连续举办3届,每年根据需求确定招生规模。2018年首届招收50名,安排到全省4个市州11个深度贫困县。

再次感谢您对全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2019510

 

联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健康处

联系电话:073184822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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