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924号建议的答复
段志刚代表: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改善全科医生现状的建议》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结合省财政厅等部门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财政投入
2009年新医改实施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科医生工作,先后印发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立全科医生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13﹞2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8﹞5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湖南省每万城乡居民拥有2.2名合格的全科医生。省财政厅积极筹措资金,不断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培训力度,为深入推进医改、切实缓解群众“看病难”创造现实条件。支持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在中央财政补助每人每年3万元基础上,省级财政按每人每年1万元安排配套补助。2010年以来,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累计投入21449万元。目前长沙、娄底、常德、邵阳、郴州等市级财政已安排专项经费支持全科医生培训。
您提出的“加大对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全科医生培训学员及全科医生教学的投入力度,建设高水平的实训基地,保障全科医生培训时的待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助向全科专业学员倾斜”的建议针对性强,我委将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加大支持力度,加强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工作,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
二、关于建立全科医生使用机制
《实施意见》对健全完善全科医生使用与激励机制做了明确规定:一是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机制,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的工资水平,使其工资水平与当地县级综合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相衔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在当年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扣除成本和提取各项基金后的结余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增发单位当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增发部分纳入单位当年绩效工资总量,不作为绩效工资基数,具体提取比例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并结合主管部门对其绩效考核的结果来确定。二是对聘用了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和助理全科医生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给予重点倾斜。三是完善绩效工资分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绩效工资分配应设立全科医生津贴。四是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服务费作为家庭医生团队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组成部分,可用于人员薪酬分配。将服务对象健康状况和居民满意度纳入考核指标,加强签约服务质量考核,考核结果与家庭医生团队的签约服务收入挂钩,确保签约服务质量。五是改革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明确全科诊疗收费项目及服务价格,并将全科诊疗项目纳入基本医保报销范围,提高全科医生的技术劳务价格。2018年,我委已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等单位联合下发相关文件,提出设立全科医生津贴。我们将会同各有关部门加强对全科医生相关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督导的力度,推动各项政策措施加快落实到位。
三、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科医生执业政策
为推动全科医生执业注册工作,我委根据国家要求和我省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全科医学等专业医师转岗培训变更或增加执业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卫函﹝2018﹞123号)和《关于规范医疗机构全科医疗科设置和全科医师注册工作的通知》(湘卫函﹝2018﹞184号)等文件,明确要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要设立全科医学科(全科医疗科);对取得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的执业医师,可以注册或加注全科专业作为执业范围。2018年底全省注册的全科医生已经达到9265人。今后,我委将进一步加大全科医生执业注册政策的宣传工作,使所有取得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的执业医师注册或加注全科医学专业。
四、关于优化全科医生晋升政策
《实施意见》对全科医生职称晋升政策做了进一步完善:一是对长期扎根贫困县农村基层工作的全科医生,可突破学历等限制,破格晋升职称。二是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取得中级职称后在贫困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满10年者,可经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考核认定,直接取得副高级职称,取得的副高级职称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聘任,享受同等专业技术职务工资福利待遇。三是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人员,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四是基层全科医生参加中级职称考试或申报高级职称时,外语成绩科不作为申报条件,对论文、科研不作硬性规定,侧重评价临床能力,将签约居民数量、接诊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等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五是申报全科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实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到2018年,全省取得全科医学中级职称的有828人,取得全科医学高级职称的有54人。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2019年5 月10日
联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科技教育处
联系电话:0731-8482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