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19-11-27 17:33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761号建议的答复
王爱民代表:
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在我省创办发展互联网医院的建议》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结合相关单位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互联网医院的相关政策背景
随着科技发展进步,互联网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影响改变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方式,“互联网+”已上升到国家发展战略层面。“互联网+医疗健康”能够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医疗资源上下贯通,信息互通共享;能够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服务成本,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健康需求。2018年4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26号),明确了支持“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态度,以及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政策导向。2018年7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文件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25号),出台了《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和《互联网医院基本标准(试行)》,明确规定对互联网医院实行准入机制;实行互联网医院准入前,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省级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与互联网医院信息平台对接,实现实时监管,坚持鼓励创新和防范风险紧密结合。
二、我省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我委高度重视互联网医院发展,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正在加快推进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推动互联网医院健康发展。2018年12月,我省出台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8〕85号),支持鼓励我省互联网医疗的发展。
互联网医院作为医疗领域新兴业态,涉及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在发展过程中必须强调依法依规保证质量和安全,这是不能突破的底线。如何在大力支持互联网医院发展的同时,建立安全、有效、可行的监管方式,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对规范互联网医院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今年4月,我委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了“互联网+医疗健康”工作,进一步细化了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分工方案,明确将省级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作为2019年应完成的重点工作来推进落实。
三、下步工作重点
下一步,我委将积极采纳您的相关建议,加快建立湖南省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实现以下功能:一是建立行政部门监管平台,让行政部门可对互联网医疗行为进行实时、动态监管;二是建立互联网医疗省级服务平台,让互联网医疗服务提供者可自由申请;三是为自建互联网医疗平台的申请人提供数据接入端口;四是建立互联网医疗电子病历和医务人员电子签名管理系统;五是探索与国家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联网管理系统对接,实现对医务人员资质自动监管;六是探索与省级药品公共交易平台对接,实现对互联网医疗禁止开具类药品的自动拦截;七是探索与医保支付系统进行对接,实现医保线上支付。
湖南省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建成后,我委将第一时间支持医疗机构尤其是高水平医疗机构或实力较强的第三方机构探索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完善服务与监管机制。联合发改、财政、医保等部门,探索制定“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激励机制,逐步将以互联网为载体和技术手段的诊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鼓励医疗机构应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拓展医疗服务空间和内容,逐步推动我省互联网医疗服务体系健康规范发展,力争为人民群众尤其是偏远基层百姓提供更优质、方便、快捷的医疗服务。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2019年5月10日
联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
联系电话:0731-8482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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