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482号建议的答复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19-11-27 17:32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482号建议的答复
彭丽秀代表: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省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发展的建议》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结合省民政厅等单位的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一、我省医养结合工作情况
(一)医养结合工作机制基本建立。一是坚持规划先行。将医养结合相关规划目标纳入健康湖南建设的总体规划,融入卫生健康、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规划,制定出台了《湖南省健康老龄化行动方案(2018-2020年)》(见湘卫家庭发〔2018〕1号文件),初步形成纵向贯通、横向对接的健康养老规划体系。二是实行医改推动。在医疗改革方面,出台了《湖南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施意见》(见湘医改办发〔2016〕7号文件)等系列文件,对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双向转诊、引导社会资本投资举办康复医院、支持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等进行制度规范。三是注重部门协同。我委切实履行医养结合牵头单位职责,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委内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医养结合工作领导小组。四是加强指导监管。落实“放管服”改革,取消养老机构内设诊所的前置审批,加强对养老机构开设老年病院、康复院、医务室的筹建指导。建立医养结合监测信息平台,组织开展医养结合监测工作。我委与民政等部门联合开展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管理、养老服务质量专项检查。
(二)医养结合政策体系逐步完善。一是出台实施意见。2016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 湘政办发〔2016〕86号),明确了湖南省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的总体思路、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二是完善相关政策文件。省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就推进养老服务综合改革、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引导社会资本投资等方面,先后出台了30多个相关的政策文件,构建了医养结合政策支持体系,为全面推进医养结合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三是制定标准规范。卫生健康、民政等相关部门,委托中南大学、长沙市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制定《社区/居家养老护理服务规范》《连锁养老机构经营管理服务规范》等相关地方标准规范。2018年,争取省质监局17个养老服务地方标准立项,其中养老院护理标准作为其中重要的服务标准。
(三)医养结合发展模式探索创新。一是开展试点示范。长沙市、湘潭市、岳阳市等三市纳入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市,推进省级试点示范工作,全省明确19个省级医养结合试点县市区,遴选33个省级医养结合示范项目。指导省肿瘤医院开展安宁疗护试点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我委向国家推荐申报了第二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单位。二是探索发展模式。在医养结合领域,我省探索了一批特色鲜明、示范性强的医养结合模式,如长沙市第一福利院的整体照料模式、湘潭市养老康复中心的医院转型模式、长沙康乃馨集团和康雅健康产业园的医养融合模式、普亲老龄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连锁经营模式、天心南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居家养老模式等。三是提升服务能力。推动医疗机构拓展养老功能,建立方便和照顾老年病人的医疗服务措施。在各地申报新改扩建公办养老福利机构项目时,对有康复医院的给予了重点支持。对已建成的公办养老机构提出要以建设医务室、与邻近医院建立绿色就医通道等形式实现医养融合。全省50%以上的养老院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从2017年起全面开展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和照料护理区建设,两年来全省共建设、改造照料护理床位约1.2万张。
(四)老年医疗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一是提高老年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新农保与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建立了规范统一、全面覆盖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逐年提高,2018年达到人均490元,且对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将老年人常见、多发的高血压病、糖尿病、冠心病等慢性疾病纳入了特殊门诊补助范围,由统筹基金支付部分门诊费用,特殊门诊限额内退休人员的报销比例高出在职人员5个百分点。二是增强老年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落实老年医疗服务优待政策,80%以上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诊、转诊、取药等就医绿色通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为辖区内65周岁以上老年人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各地针对老年人治疗特点,推出了家庭病床,为行动不便、体弱多病的老年病人提供上门医疗服务,缓解老年人看病难问题。完善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办法,积极推进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建设。截至2018年底,全省有379家医疗机构接入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每个县级行政区接入1家以上,实现了全省三级医院和县级行政全覆盖。三是加强专业人才培养。支持中南大学、长沙民政职院等高等院校增设专业课程,为各地养老服务机构或医养结合机构定向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等专业人才。发挥省人民医院老年医学人才技术优势,牵头成立潇湘老年照护联盟。省级组织两期医养结合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为医养结合机构培训300多名师资骨干。从2013年开始,各级民政部门、养老机构通过多种形式,多层次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每年培训养老护理员3000人次以上。
二、下阶段工作方向
下阶段,我们将充分吸纳您的有关建议,融入工作全局,重点从以下几方面采取措施。
(一)健全医养结合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共同推进医养结合领域“放管服”工作,完善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加强医养结合机构质量管理。充分发挥省老龄委综合协调作用,加强相关单位的沟通合作,实现医养结合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形成工作合力。注重养老、医疗和医保等政策的有效衔接,做到养老设施规划与医疗设施规划相统一,养老服务与康复护理相结合,长期护理保险与医保相衔接,对于符合条件的医疗和养老机构在准入、管理和享受政策补贴方面同等对待。加大对医养结合机构在投融资、土地供应、税费优惠、财政补贴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
(二)提升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能力。发展居家服务医养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为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进行健康管理;通过门诊统筹等政策引导,推进居民或家庭自愿与签约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为老年人提供上门巡诊、家庭病床、康复护理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发展社区服务医养结合,开展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建设,提升和丰富慢病治疗和康复护理服务的能力和内容;在城市社区养老服务机构配备护理人员、康复护理设施设备,加强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签约合作;在农村推动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建设,鼓励村医参与健康养老服务;引导社会力量管理运营社区医养结合机构和设施,使社会力量成为提供社区医养服务的主体。发展机构服务医养结合,推进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与综合性医院、老年病医院合作设立医务室、门诊部,提供日常医疗服务;推动医疗机构拓展养老功能,支持二级以上综合医院重点设立老年病科,向康复、护理和养老服务延伸,引导二级及以下医院转型,发展为收治高龄、重病、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医养结合机构。发展智慧健康医养结合,整合老年人基本信息、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资源,建立养老健康服务信息平台,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医疗救护、生理监测和健康管理等多样化服务。发展相关产业医养结合,利用湖南本地特色、资源、项目等优势,合力打造融“医、养、康、护、游”为一体的医养新业态。继续开展区域性敬老院和照料护理区建设,到2020年实现全省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不低于50%的工作目标,满足“三无”“五保”等困难老人群体的医疗护理服务需求。
(三)提升老年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推进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探索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使用个人账户资金支付养老机构医疗、康复、护理等相关费用。通过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鼓励医疗机构积极支持和发展养老服务,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做好老年人慢病防治和康复护理,鼓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开展居家养老医疗卫生服务。坚持公立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一视同仁,将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准入条件的护理院、康复医院及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协议管理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方便老年人合理选择就医。鼓励通过建设医疗养老联合体等多种方式,整合医疗、康复、养老和护理资源。随着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的提高,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启动国家老年心理健康与心理关怀服务项目,2019-2020年全省共选取97个社区、行政村开展,了解老年人心理状况和需求,提升基层工作人员心理健康服务水平。
(四)培养医养结合专业人才。建立公立医疗机构与医养结合机构在技术和人才等方面的合作机制,对医养结合机构的人才培养、培训和进修等给予支持。依托省内高校、大中专院校开设老年病防治、老年康复护理等相关专业,扩大各类各层次医养结合紧缺性人才培养。完善薪酬福利待遇体系,研究出台激励倾斜政策,提高医养结合从业人员的待遇水平和社会地位。进一步落实支持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多点执业的规定,落实在职称评定方面享受同等待遇。支持有相关专业特长的医师及专业人员在养老机构规范开展疾病预防、营养、中医养生等非诊疗行为的健康服务。2019年开始,通过线上学理论、线下训实操的方式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以达到培训更为精细化、专业化的目标。对于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服务人员,应该执行国家现行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政策。根据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9号)的相关规定,国家统一制定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政策和规范管理办法,规定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的项目、标准和实施范围,明确调整和新建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的条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除授权部委外,任何地区、部门和单位不得自行建立特殊岗位津贴补贴项目、扩大实施范围和提高标准。关于您提出的为专业化养老服务人才增加岗位贴补的建议,省人社厅会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反映。在国家没有单独设立这项岗位津贴时,如需专门兑现相关岗位的待遇,应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中设立,不在绩效总量之外发放。
(五)强化医养结合保障措施。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承受能力,今年长沙市作为我省试点城市,率先探索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研究制定长期护理服务标准,保障老年人基本护理需求。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坚持政府主导、社会运作、全民参与相结合,坚持整体设计、分步实施、量力而行、逐步完善,坚持政府、企业、个人等多方负担的社会化筹资模式,逐步提高政府补助及个人筹资标准,形成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相互衔接,分类管理的长期护理保险体系。鼓励和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在承办好大病保险业务的基础上,提供多样化的健康保险产品。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取消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审批,整合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环节,为设立医养结合机构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
再次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2019年5月10 日
联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处
联系电话:0731-84828542
分享到微信
用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
即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