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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161号建议的答复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19-11-27 17:31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2161号建议的答复

 

杨红艳代表:

感谢您对全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完善院前急救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结合相关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院前急救体系建设纳入政府民生项目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院前急救体系建设,2017年省财政投入500余万元支持在长沙市,以省市共建的形式推进120急救中心建设,打造省级院前急救综合服务平台。同时,省财政2016—2018年每年投入7000万元,支持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急救车等设备。下阶段,我们将继续抓实项目建设,确保取得实效。同时,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支持,督促市县加大投入,精准提升全省院前急救水平。

二、关于整体规划院前急救体系建设

《湖南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见湘卫规划发〔20165号文件)已明确: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体系。依托省人民医院建设省卫生应急医疗救援中心。以市办急救中心为龙头、县急救中心和院前急救网络医院共同建成比较完善的急救网络。每个市州必须设置1个急救中心,各市州、县市可依托其综合实力强的综合医院(含中医院)设立急救中心(站)。依托省职业病防治院设立省核辐射和化学中毒应急救治基地。下阶段,待国家新的《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出台后,我委将尽快制定《湖南省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试行)》,拟提请省人民政府以省长令出台,从制度层面加强保障,逐步破解院前急救体系建设的瓶颈问题,重点搭建由行政部门主导的院前综合急救平台,本着就近、就急、就地、就专科的原则,实行统一受理、统 一协调、统一调度、统一指挥。

三、关于加强院前急救监管

(一)打击“黑救护车”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2018年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共查处涉牌涉证交通违法33.1万起,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156起,有力打击了黑救护车非法营运行为。下阶段,我委将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对全省救护车辆进行摸底、排查,集中清退一批非法营运的黑救护车。同时,联合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救护车专项整治行动,严查假牌、套牌、不按规定安装警报器和标志灯具等违法行为,规范救护车运营市场。

(二)规范急救中心(站)运行方面。阶段,我委将围绕构建规范高效的危急重症救治网络,结合正在实施的胸痛、卒中、创伤、高危孕产妇与儿童急救五大中心建设,进一步规范院前急救车辆、设备、人员配置,组织开展全省院前急救人员同质化培训。同时,推动院前急救与院间转运分开,确保院前急救公益性。

四、关于加大宣传力度

近年来,围绕加大院前急救宣传力度,省委宣传部组织省直主要媒体推出了《院前急救人员标配,需要财政保障》《春节假期邵阳120急救指挥中心接呼救电话160次》《郴州市或独立建设120急救中心》等报道,为普及院前急救常识发挥了积极作用。下一步,我委将会同宣传、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积极组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两微一端等传播平台,阐释国家关于院前急救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时发布合理使用“120”急救电话和急救车辆有关规定,提升群众对院前急救常识的知晓度,引导群众科学利用急救资源。同时,指导媒体适时制作推出包含心肺复苏、溺水抢救、AED使用等急救常识的新媒体产品,有效提升人民群众预防和应对意外事件的意识和能力。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2019510

 

联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

联系电话:0731—8482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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