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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204号建议的答复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19-11-27 17:22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2204号建议的答复

 

刘思川代表:

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推动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产品相关采购工作的建议》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结合省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药占比问题。2019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4号),提出以多项合理用药指标取代了以往单一使用药占比指标,将医务人员每张处方的合理性和病人用药的质量安全放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上。

二、关于优先使用问题。《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735号)、《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新药和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品种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湘卫药政发〔20183号)等文件均已对医疗机构优先采购和使用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品种提出了明确要求。

三、关于政策扶持问题。去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实施意见》(湘办〔201832号),明确提出对省内通过一致性评价品种进行相关补贴。目前,省药品监管局已将相关信息通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工信厅,该省工信厅即将对相关品种进行资金补贴。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201959

 

联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药政处

联系电话:0731-84822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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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204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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