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891号建议的答复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19-11-27 17:18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891号建议的答复
左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数量和质量,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建议》已收悉。您在建议中指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做好老年人、孕产妇、儿童等重点人群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实现基层首诊的重要突破口。同时,总结分析了全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系列对策与建议,这对我们的启发很大。对您关注和关心全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我们深表敬意与谢意。我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结合相关单位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全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进展
(一)基本情况。2018年,全省共组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16534个,全省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为39.86%,重点人群签约覆盖率为65.42%。其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实现应签尽签。
(二)主要工作举措。近年来,我委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发展为主线,综合施策,着力实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扎实提升签约服务质量和普及水平。
1.加强组织保障。我委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纳入全省医改重点工作任务,作为深化医改的重要抓手统筹推进;省医改办、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残联、省中医药管理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加强工作协调和政策衔接,形成了合力攻坚的签约服务分工协作机制。根据职责分工,我委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办公室设置在委基层卫生处,明确了相关处室职责,有力推进了签约服务落实到位。各地参照省里的模式完善了本地区签约服务组织管理。经过努力,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可持续发展的省、市、县、乡、村五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分工协作体系基本构建。
2.完善政策配套。我委坚持从全局视角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配套,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残联等部门相继印发了《关于印发湖南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医改办发〔2016〕7号)、《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管理暂行办法》(湘人社发〔2017〕94号)、《关于印发<湖南省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卫基层发〔2018〕3号)、《关于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收付费工作的指导意见》(湘卫基层发〔2017〕4号)等政策文件,为全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省内一些地区在细化国家和省里相关政策的基础上,依据工作实际出台了一系列地方特点鲜明和科学性兼具的实施文件,比如《零陵区“健康零陵”品牌建设考核办法》等。
3.加强宣传培训。我委坚持标准化、同质化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工作,由委健康宣传教育中心设计了一系列通俗易懂的宣传支持性工具,并下发到全省各地,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在湖南都市频道、公共频道、《大众卫生报》等省级媒体及机场、公交、地铁、路口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场所播放国家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公益广告及画报。省级、14个市州和122个县市区统一活动主要内容和流程,开展了“519国际家庭医生日”主题宣传周活动。同时,着力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培训,采取以会代培的形式,召开了全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进暨经验交流会。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医联体建设、基层卫生适宜技术推广等开展了各类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关技术培训。
4.开展督导考核。开展了全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专项质量督查,覆盖14个市州、14个县市区以及28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围绕协议真实性,服务规范性,签约服务费落实情况等开展了深入督查。同时,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纳入年度市州卫生健康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以及全省健康扶贫绩效考核,实现了对14个市州122个县市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考核评价全覆盖。协助国家审计署对全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情况进行了半年时间的持续审计,并对长沙市、岳阳市等地进行了现场审计。各地依据国家和省里要求,开展了签约服务质量专项督查,督导考核的“指挥棒”效应逐步显现。
(三)工作成效及亮点经验。总的来看,全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成效显著,一些重点节点和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
1.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体系基本构建。围绕培养机制、执业方式、服务模式、激励机制等多个重点环节,从省级层面系统谋划契合省情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设计。省医改办《关于印发湖南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医改办发〔2016〕7号)要求各地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并明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重点向签约团队倾斜;我委制定出台的《关于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收付费工作的指导意见》(湘卫基层发〔2017〕4号)明确了基础服务包签约服务费为40元/人/年,其中基本公共卫生补助经费支付20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12元,个人支付8元。省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湘政发〔2013〕20号)对全科医生培养做了系统性、程序性、制度性的规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出台的《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管理暂行办法》(湘人社发〔2017〕94号)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性包纳入门诊统筹资金支付范围,并按门诊统筹政策报销(2018年门诊统筹政策支付报销比例为65%)。我委联合多部门制定的《关于印发湖南省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卫财务发〔2017〕2号)明确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慢性病患者提供优质签约服务。《关于印发湖南省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意见》(湘卫基层发〔2018〕3号)设置了残疾人基础服务包以及精准康复服务包,其中签约残疾人接受精准康复服务包服务自付费用部分,按照不低于50元/人/年,由残联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补助。《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湘办发〔2015〕38号)从优化机构设置、提升服务能力、加强药品配备使用管理、完善编制管理和人事分配制度、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等六个方面提出28项工作目标及具体举措。
2.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体系全面优化。我委注重从供给侧发力,全面优化了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签约服务体系。一是家庭医生服务圈建设推进顺利。投入财政资金约8.68亿元,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和医疗设备配备;开展三年行动计划,财政投入10.46亿元,支持贫困地区231所乡镇卫生院、7000个卫生室的标准化建设以及远程诊室建设。截至目前,全省122个县区基本拥有1所二级公立医院、每个乡镇有标准化卫生院达92%以上、每个行政村有村卫生室达95%以上,乡镇卫生院建有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占75%,全省30分钟的家庭医生服务圈基本形成。二是医联体建设全面推进。坚持以重大疾病为方向,以项目平台为支撑,强化各级医疗机构联络、联合、联动,探索建立医疗联合体运行新模式。依托省人民医院、省肿瘤医院、省儿童医院、省妇幼保健院等三甲医院,遴选产妇出血防治、儿科呼吸道疾病、安宁疗护、新生儿呼吸管理等适宜技术下基层推广,覆盖14个市州及部分贫困县市,近两年免费培训基层医务人员4000名,受到基层医务人员普遍欢迎。推动各地以县域医共体建设为契机,由县医院牵头建立县域远程影像中心、心电中心与病理中心,推动服务下沉与信息共享。结合基本公卫项目实施,强化乡镇卫生院健康管理职责,落实乡村医生随访责任,逐步建立以县医院为中心、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网点的分级管理服务网络。重大疾病“县治、乡管、村访”分级诊疗模式在邵阳、怀化、湘西自治州等地试点并逐步向全省推广。2018年,全省共建立各种形式医联体600余个。三是全科医生规范化基地建设全面加强。全省投入建设资金达7亿多元,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进展比较顺利。目前,全省共有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35家(含中医10家),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基地15家、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67家(含中医37家),地域分布上实现了14个市州全覆盖,为全科医生培训提供了配套完善的教学培训、学员住宿等基础条件。
3.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能力建设成效显著。一是根据省情实际,拓展了家庭医生的范围,将全科医生、具备能力的乡镇卫生院医师和乡村医生、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和退休临床医师等纳入其中。全省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医务人员已达11万余人。二是开展了“5+3”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3+2”助理全科医生培养、实施了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项目;实行了全科医生双注册制度,有效扩充了全科医生队伍。通过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等多种途径加快对全科医生的培养,已培训全科医生13206人,每万常住人口拥有全科医生为1.92人。再次,实施对口支援。每年投入财政资金900万元,重点安排在武陵山和罗霄山片区的59个县市区的120所县级医院对口支援120所乡镇卫生院,发挥县级专家资源优势,指导和帮助基层机构提高服务能力。三是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培训培养。开展了基层卫生人才培养,2018年,共有397人参加高升专、587人参加专升本继续学历教育;连续5年为武陵山片区、罗霄山片区培养乡村医生本土化人才4900名。加强继续医学教育,推动“互联网+”继续医学教育,丰富远程继续医学教育资源。针对在职培训的基层医生,我省现有好医生医学教育中心、华医网、北医大网络教育学院、12320、医教在线、医博士、中华医学电子音像出版社等七家提供网络在线教育的机构。2018年批准了在线培训项目1424个,提供在线培训课件6255个,2018年参加学习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1.22万人次。每年依托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湘雅二医院、湘雅三医院等优质教学医院资源,举办在职在岗全科医生岗位胜任力培训班,加强对基层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技术、慢病管理、急诊转诊技术规范等培训,免费培训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科医生240名。通过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全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能力建设得到切实加强。
4.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推进机制逐步完善。一是建立了目标责任机制,每年初,省里与市州,市州与区县分别签订了当年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目标责任书,并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了年度卫生重点工作考核。二是建立了信息报送工作机制。建立了省、市、县、乡逐级信息上报与审核机制,按季度对全省签约服务信息进行汇总分析,掌握全省工作进展。三是建立了标准化的宣传推进机制。省级统一宣传资料版面设计以及宣传活动主题、活动内容,组织各地开展了“5.19”国际家庭医生日主题宣传活动。活动过程中,各级行政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签约服务政策。各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宣传海报张贴至村组(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据统计,14个市州、122个县市区均开展了主题宣传活动,共印发宣传折页400余万份,张贴宣传海报26万套,多层面、立体化、宽领域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促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入脑入心。四是强化了检查督促机制。建立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巡查机制,明确要求各地按照省级的要求开展全面巡查。2018年,省级对14个市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巡查全覆盖,市州对县市区巡查全随机,县市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巡查全随机。据统计,2018年,省级巡查市州14个,县市区14个,市级巡查县市区54个。
二、下阶段工作举措
下阶段,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综合施策,着力推进全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现分级诊疗制度落地,切实增强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夯实工作基础。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湘办发〔2015〕38号)精神,抓好《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卫发〔2018〕3号)的落地,全面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1.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和设备配备。推动各地政府对公立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一类事业单位财政供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保障机制和补偿机制,按照政策规定足额落实人员经费和单位正常运行经费。省委、省政府已将“基本消除村卫生室空白村”列入年度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的内容,安排资金4千余万元。2019-2021年,用三年时间对乡镇卫生院进行修缮,2019年修缮51个贫困县的乡镇卫生院,其中对11个深度贫困县进行全覆盖;2020年修缮51个贫困县中剩余的40个县的乡镇卫生院,并适当兼顾非贫困县;2021年修缮非贫困县的乡镇卫生院。2019-2021年,每年投入1.2亿元,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配备补充。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湘办发〔2015〕38号)要求,市县两级财政应按1:1比例予以配套。配备的设备主要包括制氧机、便携式B超、血球计数器、生化仪、彩超、DR、救护车、呼吸机、心电图机,力争三年内完成全省51个贫困县三大件全覆盖(DR、彩超、全自动生化仪)。
2.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一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管理。协同各地机构编制部门,落实乡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标准,其中,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标准为每千服务人口配备1.4人(中心卫生院服务人口按所在乡镇加上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划定的辐射周边乡镇人口的三分之一计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编制标准为每千服务人口配备1.0人。自2019年起,利用3年左右时间,集中补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重点按照有编即补的原则优先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需求。二是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引进培养。对全日制医学专业应届毕业生到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工作,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予以学费代偿。实施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土化公费大专人才三年(2018-2020年)培养计划,每年招收1000名。三是完善基层卫生人员职称评审制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人员,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合格后直接聘任。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取得中级职称后在贫困县农村基层连续工作满10年的,经考核认定可直接取得副高级职称。
3.提升基层诊疗能力。一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科建设。着力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推动各地编制中心乡镇卫生院重点科室和特色专科发展规划,优先加强急诊、内科、外科、妇产科、麻醉科、功能检查科等科室技术力量配备。通过社区医院建设等方式,支持具备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申请二级医院等级评审。二是加强医联体建设,以资源共享和人才下沉为导向,建立紧密型医联体,推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专家及团队领办或者合办乡镇卫生院特色科室,建立互惠互利、风险共担的分配机制。开展全省贫困县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带动区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科能力提升。支持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专科建设。三是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综合服务区建设内涵,配备1-2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提供不少于300种的重要饮片和针刺、艾灸、推拿、中医微创等中医药诊疗技术,培育1个以上中医特色专科专病。加快推进贫困县标准化远程诊室建设,制订出台远程医疗收费标准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二)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提高全科医生质量。
1.积极协调省委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湘办发﹝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