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卫建〔2017〕31号A类
周海燕代表:
感谢您对卫生计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改善薄弱卫生院基础设施条件的建议》(第1021号)收悉。该件由我委主办,省财政厅、省发改委会办。我委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业务处室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投入政策
深化医改以来,政府出台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投入政策,完善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对于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我省明确其人员经费、业务经费等运行经费通过基本医疗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予以补偿。基本医疗服务收费,主要通过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由医疗保障付费和个人付费补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城乡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偿。政府补助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核定,对于核定后的经常性收支差额,由县级政府统筹上级财政有关专项补助后在预算中足额安排。对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由县级政府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规划统筹安排,中央和省级政府予以补助。2016年,省财政共拨付桂东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支出175万元。
二、关于财政预算安排卫生院建设改造和污水处理设施等建议事项
您提出的“每年安排薄弱卫生院建设改造专项资金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维护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由县级卫生计生部门统筹安排使用,改造医疗业务用房、医务人员生活用房”很有建设性,我们将给予重视。特别是对卫生院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改造和污水安全排放的建议非常有必要,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我省医疗卫生领域建设资金主要是申请中央财政支持。近几年,中央财政对于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生活用房等建设均给予了重点支持。今后,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省财政部门将尽力配合发展改革部门,积极争取建设项目和资金;同时,省级财政将逐步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在安排医疗卫生资金时,省财政也将尽量统筹考虑将资金安排到县级,由县级根据全县情况予以实施。
三、关于购置更新医疗设备等建议事项
您提出“有计划地为基础设施薄弱的乡镇卫生院配置和更新医疗设备”,各级财政部门将努力解决这一问题。省政府从2016年起每年安排乡镇卫生院设备购置资金5000万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购置资金2000万元,我们将分期分批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置急需的设备。2016年,我们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需求摸底,招标采购了一批常用的较大型医疗设备配备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部分乡镇卫生院解决燃眉之急,这些设备也会配备给桂东县。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摸清底数,了解薄弱卫生院的紧缺设备情况,对桂东县等贫困地区给予倾斜。同时,桂东县政府也要发挥本级财政配套作用,统筹考虑全县乡镇卫生院设备配备情况,对薄弱卫生院设备购置更新给予必要支持。
四、关于专业人才缺乏,服务水平较低等问题
确实如您在建议中所指出,人才引不进、留不住一直是基层卫生事业发展的瓶颈。近年来我省一直高度重视基层尤其是贫困地区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工作,我们采取了一系列的人才培训培养措施,通过基层卫技人员在岗培训、中专学历教育、县级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增设农村高级职称单独序列评定、免费定向培养本科生、招聘执业医师、推进高校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等措施,优化了乡镇卫生院队伍结构;同时,为优化乡村医生队伍结构,由省财政投资,2013年开始启动了乡村医生本土化培养项目,连续四年已在贫困地区招收培养学员1500名,其他地区争取市级财政投入,招收培养学员2000名,第一期300名学员已毕业回到本地,为乡村医生队伍输入了年轻新鲜血液。
2016年用于人才培训的投入力度也在不断加大,国家和省财政用于基层卫生人员培养培训项目资金主要有:武陵山罗霄山片区基层卫生人才引进项目资金1392万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1.62亿元,农村订单医学生免费培养500万元,万名医师支援农村900万元(其中国家项目720万元),全科医生特岗试点600万元,乡村医生培训培养500万元,全科医生转岗培训550万元,助理全科医生培训700万元,儿科、骨科、精神病科医师培训380万元。这些措施有效地促进了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有所提升。
下一步,我们将针对基层卫生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继续以问题为导向,拓展思路,争取更多的优惠政策,加大我省基层人才队伍建设与管理力度。切实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改善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条件,促使乡镇卫生院更好地服务群众。
欢迎您继续关心支持我省卫生计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并对我们的工作再次提出批评和建议。
联系人:省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处
联系电话:0731-84828528
湖南省卫生计生委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