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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768号建议的答复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17-11-15 09:41

湘卫建〔201733B

肖燕芳代表:

感谢您对全省卫生计生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您在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统一全省计生奖励扶助对象奖励标准及补助资金差异化的建议》(第1768号)收悉,该件由我委主办,省财政厅会办。我委高度重视,经与省财政厅商议,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全省统一独生子女死亡伤残扶助标准的问题

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是一个特殊的群体,需要特别关爱,也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群体。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孩子时期,他们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自觉遵守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为国家和民族的利益作出了贡献,党和政府应该给予必要的帮助。目前,针对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的扶助主要包括以货币形式为主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生活扶助、医疗服务、大病救助、养老保障、帮扶关怀等。

近年来,各级政府都对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扶助高度重视加大投入,初步构建了部门协同、上下贯通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政策体系。2016年省里将计划生育伤残死亡家庭扶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了50元,即计划生育死亡家庭扶助标准为每人每月390元,伤亡家庭扶助标准为每人每月320元,同时,多措并举,实施联系人制度,开通就医绿色通道等,尽可能地为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提供更多的便利。各地也因地制宜,先后出台相关政策,提高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优待。

您在建议中提到的由于各地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补助标准不一,造成地区之间的不平衡和增加不稳定因素,我们认为您的建议很有道理。从全国来看,近年来全国大部份省市提高了独生子女伤残、死亡扶助标准,尽管我省20152016年先后两次提标,在全国仍处于中低水平。据统计,全国有21个省市区扶助金标准高于我省,特别扶助金标准基本在每月500元以上。对比我省周边省份,对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每月扶助金标准,广东省为800元,广西壮族自治区860元,贵州省605元,湖北省、江西省和重庆市均为500元。就省内而言,市州之间、县市之间也存在较大差距,长沙、怀化等地提标幅度较大,对象之间相互攀比,给其他地方带来压力,也增加了我们工作的难度,出现了不稳定因素。

二、关于对常德市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市县两级财政配套资金实行减免或予以专项补助的问题

2016年全年省级财政下达计划生育各类补助资金15.8亿元,其中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4.79亿元、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1.9亿元、独生子女保健费0.21亿元。这三项资金分别补助常德市12708万元、3761万元、326万元,占到了全省资金量的26.6%19.8%15.2%。目前,省财政在分配三项扶助资金时,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主要考虑了目标人群数量因素这一客观因素,采取了因素法分配,没有考虑其他特殊因素。同时,三项资金采取分级分担方式,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占了大头,如各级财政安排常德市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中,中央和省级资金分别占到了89.3%87.9%,市县两级配套占较小比例,但是所需资金总量相对较多,地方财政压力确实大,应当适当予以倾斜。

今年上半年,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友志率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卫生计生委等单位到常德、衡阳等地开展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情况专题调研,调研组拟向省政府提出了提高并统一全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标准,并加大对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地区资金扶持力度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对您的建议进行深入调查和认真研究,进一步完善资金分配办法,尽量统筹考虑常德市的特殊情况,努力确保资金分配更具科学性和公平性,从而促进全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协调发展,更好保障计划生育对象合法权益。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卫生计生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联系人:省卫生计生委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处

联系电话:0731-84822138

湖南省卫生计生委

2017629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联工委(2),省政府办公厅(2),常德市人大常委

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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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768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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