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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130号建议的答复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16-08-15 13:48

湘卫建〔201655A

胡忠雄代表:

感谢您对全省卫生计生尤其是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您在省人大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改进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建议》(2130号)收悉。该建议由我委主办,省工商局、省公安厅会办。一直以来,您高度重视和积极支持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在工作实践和调查研究中,积极思考血吸虫病防治策略,形成了一揽子防治建议。这些建议很有价值,对我们启发很大,对助推我省血防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您的建议,我们积极采纳和落实,现就有关落实进展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疫区广大血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我省血吸虫病防治取得了显著成效。2015年与2010年相比,疫区居民血吸虫感染率由1.58%降至0.23%,下降了85%,家畜(牛)血吸虫感染率由1.72%降至0.28%,下降了83%;推算血吸虫病病人数由8.8万降至2.8万,下降了68%;垸内钉螺面积由4.77万亩减少到2.63万亩,减少了45%;感染性钉螺面积已经基本消灭(2004年为2.0万亩)。2008年来未发生一起急性血吸虫病暴发疫情。2015年全省以行政村为单位实现传播控制达标。目前,在41个疫区县(市、区、农场)中,有15个达到传播阻断标准,26个达到传播控制标准。

一、关于加快修订《湖南省血吸虫病防治条例》的建议

依法依规防治血吸虫病是我们一以贯之的指导思想。近年来,我们坚持依法防治血吸虫病,着重在宣传法规和制订规划两方面下力气:一是将每年4月份的最后一周定为血吸虫病防治知识宣传周,重点宣传国务院《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和《湖南省血吸虫病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二是制订了中长期防治规划。今年5月,由我委牵头,广泛征求财政、农业、林业、水利、国土等相关部门意见后形成的《湖南省消除血吸虫病规划(2016-2025年)》及《湖南省消除血吸虫病规划(2016-2025年)实施方案》经省政府第75次常务会审议通过。《湖南省消除血吸虫病规划(2016-2025年)》(湘政办发〔201637)已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该《规划》进一步明确了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和各级政府的责任,对当前乃至今后十年全省血防工作起到纲领性的指导作用。

下一步,我委将根据当前的血防新形势和新要求,提请省政府组织对《湖南省血吸虫病防治条例》中内容进行重新梳理,由省政府提请省人大适时讨论修改《湖南省血吸虫病防治条例》,更新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细化部门责权,明确执法主体,适当提高违法责任人的经济处罚额度,从法制层面上规范我省血防工作。

二、关于改革血吸虫病防治机构,重视监测能力建设的建议

正如您在建议中指出,由于中央财政已经多年未对基层血防站(全省共53个)建设进行投入,导致基层血防站大多房屋陈旧、设备简陋;加上基层血防站工作艰苦、待遇差,专业技术人才留不住、引不进,防治队伍能力薄弱的问题突出。为解决这些问题,2010年以来,我们充分利用省财政安排的维修经费与仪器设备经费(500万元/每年),为基层装备车辆、大型仪器、电脑等350多台(套),维修房屋260余间,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基层血防机构基础设施差、服务能力不足的局面

我们在制订的《湖南省消除血吸虫病规划(2016-2025年)》中,也专门提出改革血吸虫病防治机构,重视监测能力建设,明确要求:理顺基层血吸虫病防治机构管理体制,构建新的基层血吸虫病防治体系。强化血防机构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血吸虫病诊断网络实验室,改善血防机构的办公、实验室条件,积极培养及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加强基层技术人员血防专业技能培训,提升监测、预警及应急能力。

同时,我委积极协调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从2016年起在卫生计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中增设血吸虫病防治技术专业,打通血防专业技术人员晋升通道,解决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难题。今年初,省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湖南省2016年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要点》,按照传播控制、传播阻断和潜在危险地区三类地区分类开展的原则,在全省设置了46个疫情监测点、11个重点水域预警监测点及其他项目监测点,对人员和仪器配备提出规范要求,对监测点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并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继续加大血防机构硬件设施建设投入,重点改善基层血防机构服务条件,为41个国家级疫情监测点以及血吸虫病参比实验室、诊断网络实验室添置必要仪器设备。

三、关于出台“‘省部联动后续政策,理顺流动人口管理机制的建议

针对省部联动项目结束后部分禁牧地区出现牛羊反弹的现象,我省各地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禁牧后续管理。2015年,澧县由县财政拿出300万元用于封洲禁牧;君山区把牛羊淘汰后防复养反弹与养殖户产业转型纳入区政府重点关注工作来抓,召开专题会议,定期督查通报,对以往牛羊养殖大户实行产业转型。《湖南省消除血吸虫病规划(2016-2025年)》将家畜传染源管理纳入农业血防的重要内容。通过推进农业耕作机械化、修建机耕道等配套设施逐步淘汰耕牛或以机械代牛,在暂未淘汰耕牛的流行区推行家畜集中圈养;发展替代养殖业,减少易感动物饲养量,巩固淘汰耕牛成果。近期,省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即将印发《湖南省消除血吸虫病规划(2016-2025年)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的血防工作主体责任,通过整合专项资金和省级财政新增资金,加强家畜传染源的后续管理,从根本上解决项目一停,返养开始的现象

在加强流动人群血防管理方面,我们实行了区域联防联控和部门联动机制。卫生与计生机构合并,从体制上给流动人群管理提供了很好的机遇。各级血防部门主动加强与委内流动人口管理部门的沟通,同时加强与公安、工商、行业协会等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沅江市等地针对上湖洲采摘芦笋人员剧增的情况,由各基层血防站制作血防工作联系卡发放到每一位接触疫水人员并进行劝阻和血防宣传,便于追踪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在异地从事个体工商业的流动人口进行登记并定期抄送卫生计生部门,为流动人群血吸虫病的普查普治与病例追踪提供基线资料。公安部门将加强流动人口登记和服务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从20155月开始,省公安厅在全省组织开展了包括流动人口在内的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工作。20162月,《湖南省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和服务规定》通过第70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将于51日正式实施;《规定》明确:建立覆盖全省的实际居住人口综合信息平台,实现实际居住人口资源共享,将对流动人口血吸虫病普查和病例追踪发挥重要作用。由于部门协调配合到位,5年来,全省共建立了渔船民等水上流动人群个人信息档案8.1万份,完成渔船民查病18.3万人次,化疗23.2万人次,渔船民等水上流动人群血吸虫病感染和传播风险进一步降低

四、关于改造易感洲滩环境,更新灭螺技术的建议

我省发挥国土、水利、农业、林业等相关部门的协同作战能力,把血吸虫病防治与新农村建设、国土整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禽养殖等有机结合起来,抓住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契机,合力推进重点疫区血防综合治理,改造易感洲滩环境,消除钉螺孳生。2009年以来,农业部门通过实施农业血防综合治理项目,共完成水改旱20.2万亩、精养鱼池2133.1万平方米;林业部门在人畜活动频繁的易感地带栽植抑螺防病林,建立林业血防生态安全体系,完成疫区造林189.1万亩;水利部门坚持科学规划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充分发挥血防效能,完成硬化沟渠1528.6公里,改造进螺涵闸102座,完成安全饮水供给322.5万人;国土部门实行土地整理项目向疫区倾斜,完成土地整理225.1万亩

在灭螺药物使用方面,我省以前主要使用五氯酚钠,因毒性较大而被淘汰;世界卫生组织从1991年开始推荐使用毒性较小的氯硝柳胺,尽管灭螺效果较好,但在灭螺的同时,对水体带来一定污染,也给鱼类等造成一些毒副作用。近年来,我省依托WHO湖区血吸虫病防治研究合作中心和十二五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等为平台,积极与复旦大学、中国CDC寄生虫病所等机构开展合作和交流,加强灭螺药物等现场应用科研工作。并且根据不同的地理环境特点,逐步推广使用更加环保的植物来源的螺威和毒性更低的密达利、杀螺胺等新型灭螺药物,并取得了很好效果。

我们清楚地知道,我省血防工作任务还很重,一些突出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防治形势仍不容乐观,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国家血防目标。

欢迎您继续关心支持我省卫生计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并对我们的工作再次提出批评和建议。

联系人:省卫生计生委血防处 0731-84822108

                       湖南省卫生计生委

2016621

抄送:省人大联工委(2),省政府办公厅(2),益阳市人大常委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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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130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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