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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813号建议的答复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16-08-15 13:46

湘卫建〔201653A

赵湖代表:

感谢您对全省卫生计生特别是中医药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您在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湘西自治州推进民族医药人员从业准入工作的建议》(第1813号)收悉。该建议由我委主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办。现结合我委和省中医药管理局职能,就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一、关于湘西州开展民族医药人员从业资格认定

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的支持和指导下,湘西自治州卫生计生部门根据《湘西自治州土家医药苗医药保护条例》,已于今年4月开展了首次民族医药人员从业资格认定工作。通过认真组织,严格审查,遴选确定参加考核人员194人,经笔试和面试,共有165名民族医药人员通过考核和资格认定。今后,该项工作将按照《湘西自治州土家医药苗医药保护条例》的规定,由湘西州卫生计生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并作为常态性工作适时开展。

二、关于将湘西州土家医苗医纳入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的建议

国家民族医师资格开考属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层面研究决定的事项,具有严格规范的开考条件和程序,政策性强。为推动土家医、苗医纳入国家民族医医师资格考试,省中医药管理局多次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进行沟通和衔接。20163月,省中医药管理局邀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法监司等领导来湘西专题召开土家医、苗医执业医师开考座谈会,贵州、湖北和我省土家医、苗医药少数民族专家就开考前系列准备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明确了时间表和路线图。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国家层面的沟通衔接,积极争取支持,力争尽早将土家医、苗医纳入国家民族医医师资格考试。

欢迎您继续关心支持我省卫生计生和中医药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并对我们的工作再次提出批评和建议。

联系人:省中医药管理局规划综合处 0731-84828512

湖南省卫生计生委

2016617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联工委(2),省政府办公厅(2),湘西自治州人大常委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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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813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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