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卫建〔2016〕47号A类
侯兴旺等4位代表:
感谢你们对全省卫生计生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你们在省第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推动民生智慧医疗全省布局的建议》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业务处室认真研究,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成立智慧互联网医疗推广应用领导小组,统筹全省智慧医疗、互联网医疗布局规划”
我委于2015年成立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委张健主任担任组长。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卫生计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总体规划、顶层设计、重点项目立项、标准安全、监管评估等具体事项。全省智慧医疗、互联网医疗布局规划已经纳入我省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
二、关于“推动分级诊疗、医生多点执业政策落地,出台具体推进实施方案”
(一)分级诊疗。分级诊疗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合理配置医疗资源重要手段,是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2016年5月10日,省医改办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并征求了相关部门和市州意见,形成了《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送审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正在报请省政府审定。
《实施意见》具体任务是:2016年,省、市、县三级同步启动分级诊疗工作试点,初步建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诊疗目录和临床路径;到2017年,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基本形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明显提升;到2020年,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形成,基本建立符合省情的分级诊疗制度。
(二)多点执业。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五部委《关于印发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2014〕8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制定出台了《湖南省医师多点执业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2015年9月1日起实施。
在国家相关政策基础上,我省《实施办法》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突破:一是实行备案管理,简化办理程序。医师开展多点执业只需向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履行书面知情备报手续(不需要院长签字同意);实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管理(不需要办理注册手续)。二是合理放宽条件,引导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鼓励和引导医师到基层、边远地区以及社会办医疗机构开展多点执业。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及护理院开展多点执业的医师,只须具有医师(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国家需要中级职称)。我委将继续加大对落实《实施办法》的实施力度以及存在问题的研究,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宣传医师多点执业的重要意义,会同其它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配套措施。
三、关于“牵头组建湖南医疗专家库,并出台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智慧医疗、互联网医疗研发、推广、应用……”
我省医学会已组建了4000余人的医疗专家库,设置了91个专业委员会,涉及到全省卫生事业各个专科领域,入库的医疗专家均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我委把探索建立远程诊疗和分级诊疗体系作为2006年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正在进行前期调查研究工作。我们将按照先易后难、急用现行的原则逐渐建立我省远程诊疗体系,让全体医生、患者、药店共享共用。便于医患沟通、医生网上坐诊、患者网上寻医问药、电子处方网上流转、药店网上接单、药品物流送货上门,开展远程咨询、远程检查检验和手术指导等新型医疗服务。
同时,我们将以开放的姿态,欢迎、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参与智慧医疗、互联网医疗研发、药品线上交易等项目建设。
四、关于“构建医疗大数据平台,推动医院的医疗模式改进,破除医院与医院、医生与医生之间的信息壁垒等”
我委拟定了《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十三五”规划(草案)》构建人口健康云平台是我委未来五年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主要任务之一。
现在正在进行的公立医疗机构互联互通工程和居民健康卡工作,就是破除医院与医院、医生与医生之间信息壁垒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居民健康卡将是实现跨机构、跨地区信息共享的“金钥匙”。
欢迎你们继续关心支持我省卫生计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并对我们的工作再次提出批评和建议。
联系人:省卫生计生委规划信息处 0731-84828621
湖南省卫生计生委
2016年6月1日
抄送:省人大联工委(2),省政府办公厅(2),长沙市人大常委会(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