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33号建议的答复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16-08-02 16:20
湘卫建〔2016〕22号A类
肖明强代表:
感谢您对我省基层卫生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在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的建议》(第1033号)收悉。该件由我委主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会办。我委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业务处室认真研究。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继续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
人才引不进、留不住一直是基层卫生事业尤其是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主要瓶颈。近年来,为加强乡镇卫生院人才队伍建设,我们采取了实施在岗培训、开展对口支援、进行学历教育、实施农村高级职称单独序列评定、免费定向培养本科生(其中自2010年起,已连续六年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每年免费招生培养规模为300人左右)、招聘执业医师、开展中专学历教育、推进高校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等措施,优化了乡镇卫生院队伍结构;自2013年启动乡村医生本土化培养项目以来,连续三年已招收学生近2000人正在进行培养。为稳定武陵山片区、罗霄山片区乡镇卫生院人才队伍,省委、省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对武陵山片区农村基层教育卫生人才发展提供重点支持的若干意见》,从2013年起,对武陵山和罗霄山片区的乡镇卫生院初级以上职称的卫技人员,每人每月发放300元的人才岗位津贴,省财政承担60%的资金比例。2015年8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湘办发〔2015〕38号),明确“进一步完善编制管理和人事分配制度”。
(一)完善专业人员招聘政策。强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需专业技术人才,由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在编制限额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公开招聘方案,商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编制部门同意后,负责组织招聘工作,拟聘结果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高层次、紧缺岗位人才,经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编制部门核准,可以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
(二)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明确“各地可结合医务人员工作特点,进一步健全绩效工资制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比例不低于60%。绩效工资分配应向工作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贡献突出等人员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三)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待遇。明确“在核定年度绩效工资总量的基础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提取不超过50%的收支结余,按照财政部、原卫生部印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单位当年的职工福利基金、奖励基金。对其中效益较好的单位,其绩效工资水平原则上不高于当地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基准线的3倍。鼓励各地结合实际采取设立首席医师、服务标兵等方式,给予优秀业务骨干奖励。”从今年起,我们也将在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学历提升工作,并对参加学历提升的基层医务人员补助三分之一的学费,促进基层服务水平的提升。今后一段时期,我们将督促各地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38号文件精神,确保各项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配备的建议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农村卫生工作,中央财政在2007年和2009年分两批为乡镇配置了基本的、常用的医疗设备。每所卫生院6-8万元设备,基本做到了全覆盖。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经济社会的发展,目前乡镇卫生院的现有医疗设备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在基层就医的服务需求,为此,我们积极争取省委、省政府重视,争取省财政支持。省“两办”38号文件明确“从2015年起,省级财政连续3年,每年投入5000万元重点为中心卫生院配备临床所需的医疗设备和急诊急救设备,每年投入2000万元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医疗康复设备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设备,市县级财政按1:1的比例予以配套,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辅助诊断、健康管理水平和急诊急救能力”。目前,我们正在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需求摸底工作,待摸底工作结束后,我们将根据各地实际需求,迅速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备配备,这些设备也会配备给湘乡市,以不断提升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辅助诊断水平。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基药的监督管理的建议
(一)加强中标基本药物供应保障管理。明确中标药品企业权利、责任和义务,规范企业保障供应行为,严格监管基本药物生产企业不供货、限量供货、高于中标价供货、搭售其他品种、供应非中标品种和中标品种覆盖面、配送率不高的行为。
(二)加强中标基本药物配送管理。创新配送模式,规范配送企业合同管理、质量管理和供应管理,严格监管基本药物配送企业不配送、限量配送、网外配送、套票配送、高于中标价销售和恶意配送非基药等行为。
(三)加强药品入库验收管理。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人员应对配送企业送来的每批药品认真进行入库验收,核对“通用名、剂型、规格、厂家、价格”五要素无误后方可入库。
(四)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基本药物监督评价。建立更为明晰的考核评价机制,把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和基本药物使用情况纳入医疗卫生机构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采取定期不定期、明察暗访等方式,严格监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外采购、套票采购、加价销售等不规范行为。
(五)提高城乡药品配送集中度。按照国家有关文件,加强对偏远、交通不便地区药品配送的组织协调,指导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远近结合、城乡联动的原则,提高采购、配送集中度。
四、关于加大项目建设资金投入力度的建议
(一)加强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比如我省截至目前为止,乡镇卫生院建设已实施两轮,第一轮是2009年前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共同投资建设的全覆盖,每所卫生院10-30万元不等;第二轮是2009年后,每所100万元建设经费,已覆盖1750所。
(二)加强职工住房建设。2009-2015年国家、省项目对每所乡镇卫生院投入20万元,共建设了1272所;2014年初,省政府出台专题会议纪要《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学校教职工和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周转宿舍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要求各地将乡镇卫生院职工公转房纳入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范畴,促进了职工公转房的建设,极大地改善了基层医务人员的住宿条件。
(三)加强村卫生室建设。2008-2015年,我省开展了国债村卫生室项目建设,共建设村卫生室10602个。
根据省委、省政府并乡合村的精神,目前各地正在进行并乡合村工作。为适应并乡合村后基层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我们正在进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调整设置。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调整设置完成后,将进一步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逐步加大乡镇卫生院项目建设资金投入力度,加强中心卫生院建设,使其真正成为县域以下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同时继续将保障性住房延伸到乡镇卫生院,不断改善基层医务人员的住宿条件;将村卫生室纳入农村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之中,保证每个行政村都有一所村卫生室。
总之,我们将进一步重视乡镇卫生院的建设和发展,努力促进其服务条件的改善、服务水平的提升。
欢迎您继续关心支持我省卫生计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并对我们的工作再次提出批评和建议。
联系人: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处0731-84828528
湖南省卫生计生委
2016年5月23日
抄送:省人大联工委(2),省政府办公厅(2),湘潭市人大常委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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