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55号建议的答复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16-08-02 16:05
湘卫建〔2016〕14号B类
刘志红代表:
感谢您对卫生计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省人大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全面放开二胎后加强对高龄孕产妇优生优育管理的建议》(第1055号)收悉。该件由我委主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会办。我委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业务处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与会办部门进行了主动协调。现就相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省妇幼保健机构应对“两孩”政策情况
目前,我省共有妇幼保健机构137所,开展助产服务机构1729所,卫生技术人员1.72万人;2014年全省提供住院服务的妇幼保健机构床位数1.12万张;省、市、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平均实有床位数分别为449张、152.9张和76.5张。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为促进优生优育、保障母婴安全、减少出生缺陷,我委已采取系列措施积极应对。
(一)贯彻《办法》。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出台的《湖南省出生缺陷防治办法》,建立了以政府为主导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机制。大力实施出生缺陷防控的公共卫生项目,出台了《湖南省2016年度出生缺陷综合防控工作考核方案》,涵盖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叶酸增补和产前筛查情况等内容。
(二)完善制度。印发了《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加强母婴安全管理的通知》(湘卫妇幼发〔2016〕7号),从加强组织领导、优化诊疗服务以及高危孕产妇管理、妇幼队伍建设、产儿科质量管理、预警监测、健康宣传等七大方面全面促进母婴健康。
(三)注重救治。修订了《湖南省危重孕产妇救治与转诊工作方案》,从构建组织领导体系、完善救治转诊网络构架、明确职责分工、畅通三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网络等多方面加强危重孕产妇救治。特别是统筹湘雅附属医院等部省直医疗卫生单位对全省危重孕产妇救治实行分片负责,与各市州医疗机构建立会诊、转诊、指导等双向协作机制。
(四)夯实基础。要求医疗保健机构在为孕产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时,要特别关注高龄孕产妇和剖宫产术后再孕妇女,加强高危新生儿访视,筛查危险因素,识别高危孕产妇和新生儿,进行专案管理。同时,在助产机构设立产科安全管理办公室,加强产科质量安全管理,并建立院内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小组,制定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预案,实施多学科协作产儿科急救。
(五)加强宣传。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组织指导全省广播电视媒体,特别是湖南卫视《湖南新闻联播》、湖南经视《经视新闻》和广播传媒中心《全省新闻联播》等主新闻栏目,及时宣传报道国家新的生育政策,先后推出了《两孩政策全面实施 省卫生计生委权威发布》、《湖南首推新生儿出生缺陷防治办法》等重点报道。此外,湖南广播电视台所属各地面频道生活服务类栏目也对优生优育知识进行了宣传普及。
二、“两孩”政策实施后应对优生优育困境的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保障措施。一是落实组织领导。我们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保障工作经费,确保服务到位。把保障母婴安全放在卫生计生工作的突出位置,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协调建立高危孕产妇救治、转诊等机制。加大医疗机构内部挖潜,扩充产科床位,重点提高妇产科、儿科服务能力。二是做好应急预案。深入分析“两孩”政策实施对妇幼健康服务的影响,开展服务资源调查,摸清底数,针对服务缺口,明确工作措施,制订工作方案,引导群众合理选择助产机构就诊。三是加强服务条件建设。在“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编制中,将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作为重点支持内容,切实改善业务用房和装备条件。大力加强综合医院妇产科、儿科建设,加强妇产、儿童专科医院建设,提高妇产科、儿科临床专科能力水平。四是配强妇幼专业技术人员。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导医疗机构强化助产士、儿科医师与护士等紧缺人员岗位配置。在职称评定、薪酬分配方面对妇产科、儿科医师、助产士及护士等给予政策倾斜,切实改善人员待遇。
(二)提供优质服务,适应群众需求。一是做好宣传与健康教育。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将继续组织指导全省广播电视媒体,以计划怀孕夫妇、孕产妇和哺乳期妇女为重点人群,以科学备孕、孕前优生、孕产期保健、产前筛查诊断、安全分娩、儿童保健、计划生育为重点内容,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片、新闻报道、重点节目和线下活动等方式,充分利用孕妇学校、人口学校等服务平台,针对高龄孕产妇开展专题讲座,进一步加大对优生优育知识的宣传普及,及时关注解读相关政策,为广大群众提供服务资讯。同时,在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置“两孩”生育服务咨询室,积极做好符合政策夫妇生育咨询、指导和服务。二是提供便民优质服务。深化孕产妇、儿童预约诊疗服务,优化门、急诊环境和服务流程,广泛开展便民门诊服务,不断改进医疗保健服务。三是加强高危孕产妇和新生儿管理。特别关注高龄孕产妇和剖宫产后再孕妇女,认真组织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孕产妇健康管理公共服务项目,筛查危险因素,识别高危孕妇和新生儿,进行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加快辖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建立健全快速、高效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转诊、会诊网络,及时救治转诊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四是强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结合孕前、孕产期和新生儿医疗保健服务,全面落实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措施。扎实做好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和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推进地中海贫血防控试点项目,逐步拓展项目覆盖面。针对高龄孕产妇,全面加强产前筛查及产前诊断服务,加强阳性对象干预和追踪随访,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三)强化服务管理,确保质量安全。一是强化服务监管。强化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严格机构、人员准入,规范与妇幼健康相关的医疗保健服务。以助产技术、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儿童医疗保健服务管理为重点,建立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制度,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二是建立监测预警机制。以大中城市和流动人口流入较多的地区为重点,建立妇幼健康服务监测预警机制,科学划定预警线,制订有针对性的风险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产科、儿科急救设备配备和储备,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切实保障母婴安全。
欢迎您继续关心支持我省卫生计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联系人:省卫生计生委妇幼健康处 0731-84822153
湖南省卫生计生委
2016年5月19日
抄送:省人大联工委(2),省政府办公厅(2),长沙市人大常委会(1)。
分享到微信
用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
即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