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708号提案的答复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2-07-15 16:08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708号提案的答复
贺吉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医务社工服务工作的建议》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结合省财政厅等单位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多部门配合机制的建议
2020年,省民政厅等14个部门印发《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湘民发〔2020〕15号),明确提出“医院、学校、殡仪服务机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军休服务管理机构等需要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的事业单位,要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纳入专业技术岗位管理范围。”并要求各地民政、司法、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做好各自领域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工作。下一步,我委将会同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等部门以需求为导向,健全完善多部门配合机制,便于社会工作者开展工作。
二、关于建立多元投入保障机制的建议
近年来,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明显增加,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取得较大进展,但医务、司法等部分专业领域还存在发展不充分、不均衡的现象。下一步,省民政厅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推进各领域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育、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机制创新,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登记注册、专业督导、服务评估、行业自律、继续教育、违纪处罚、职业道德规范等配套政策,形成有利于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成长发展的政策、制度保障体系。目前,对于医务社工的定位还不十分清晰,是否属于公共产品、是否需要财政资金以及哪一级财政给予支持,省财政厅尚需进一步研究。
三、关于开展医务社工服务试点的建议
自2013年我省出台《湖南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2012-2020)》(湘组〔2013〕21号)以来,省民政厅作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职能部门,通过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民办社工机构培育、实施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项目等方式,致力于推动省内各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下一步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探索推动精神卫生、肿瘤、康复等专科医院以及社区开展医务社工服务试点工作。
四、关于加强医务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
2019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出台《湖南省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10条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9〕67号),明确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人员,直接认可其具备初级、中级职称。因我省尚不具备组建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的条件,2021年首次评审委托全国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进行,首批共7人通过了评审。截至2021年底,我省已经通过考试产生近1.6万余名持证社会工作者,基本形成了一定规模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稳定的人才梯队。下一步,我省将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加强医务社工队伍建设,加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宣传力度。同时尽快启动《湖南省高级社会工作师申报评价办法》制定工作。
五、关于探索本土化医务社工模式的建议
我委自2015年起实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要求医疗机构加强医院社工和志愿者队伍专业化建设,逐步完善社工和志愿者服务。2018年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关于印发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国卫医发〔2017〕73号),要求医疗机构在总结既往经验成效的基础上,自2018年起,逐步建立医务社工和志愿者制度,设立医务社工岗位,继续大力推行医务社工和志愿者服务。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成立了医务社会工作办公室,并成立“湘雅医院志愿者之家”,并牵头成立了“湖南省医院协会医院志愿与社会工作管理专业委员会”。
六、关于加大医务社工宣传力度的建议
我委在2015—2019年连续5年举办了主题为“注重医学人文关怀,促进社工志愿服务”的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宣传活动,重点推介了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医务社工中心全病程管理团队通过“线上+线下”“院内+院外”的模式,提供检验咨询、出院随访等“互联网+”老年人慢病管理;省妇幼保健院积极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覆盖院前、院中、院后的便民、惠民、利民人性化服务措施等经验做法。下阶段,我委将结合您的建议,进一步加大社会舆论宣传引导,推介典型做法和工作经验,营造医务社工发展良好氛围。
感谢您对全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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