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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育津贴的咨询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16-03-09 15:25

1、关于湖南省地方性法规明确的“158天产假、20天陪产假”等内容,长沙市卫计委还会下文吗?如果会下文,将在什么时间到位?湖南省地方性法规已经明确,长沙市卫计委不会另行下文,全市均按照《湖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2016版)应用解释》的通知(湘卫法制发【2016】4号)文件执行。您可以登录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直接下载此文件。

 2、在《申请表》中填写的“产假日期”、“法定天数”等内容是否正确?具体产假规严格按照《湖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2016版)应用解释》的通知(湘卫法制发【2016】4号)执行。

3、生育津贴申报期限最长是多久?生育津贴申报发放工作不属于卫计部门职责职能,属于人社部门职责职能,建议您向人社部门反映。市人社局办公室值班电话84907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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