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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179号提案的答复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4-08-26 11:30

湘卫提〔2024〕8号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179号提案的答复


周云玲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打造一流生育友好社会环境的提案》(第0179号)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结合省妇联、省计生协等单位的会办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深化计生协会改革的建议

(一)关于计生协会更名。国际层面,国际计划生育联合会自1952年成立至今一直未更名,其成员单位从最初的20多个增加到包括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在内的180多个;全世界由政府直接提供计划生育服务的国家和地区有160多个,所有发达国家均支持计划生育服务。国家层面,《宪法》第25条、49条、89条、107条分别规定了国家、政府和公民的计划生育责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明确,积极发挥计划生育协会作用,加强基层能力建设,做好宣传教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优生优育指导、计划生育家庭帮扶、权益维护、家庭健康促进等工作。协会层面,2021年10月16—17日,时任中国计生协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王培安在中国计划生育协会有关工作会议上表示,一孩、单独两孩、全面两孩、以及三孩政策均属计划生育,新时代的计划生育内涵不断丰富,由生育控制向生育服务和生育支持转变。

关于您提出将计生协更名为“生育友好协会”的建议,其概念内涵无法全面覆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口高质量发展和计生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如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启动更名,我们将在第一时间跟进。

(二)关于优化计生协职能。按照中央优化生育政策决策部署,各级计生协围绕促进人口发展、生育支持和家庭建设,立足“党政所需、群众所急、协会所能”工作定位,落实好宣传教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优生优育指导、计划生育家庭帮扶、权益维护和流动人口服务等六项重点任务,积极参与乡村全面振兴、基层社会治理、健康湖南行动等工作。持续打造生育关怀系列品牌,重点做好“一老一小”帮扶工作,深入开展暖心行动,完善计生特殊家庭帮扶“四项制度”,实现“三个全覆盖”,增强计生协工作品牌的社会影响力和群众获得感。注重社会资源的动员能力建设,加强与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省人口健康福利基金会等社会组织的战略协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计划生育和家庭发展领域的公益活动。

(三)关于健全计生协会组织。架构方面,继续增强领导机构的广泛性、代表性,调整省计生协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成员结构,提高基层和一线人员占比;按照就地就近、工作关联的原则,建立健全全省会员代表联系基层计生协、会员群众的工作制度。人事方面,打造专职、挂职、兼职相结合的机关干部队伍,加大公开遴选、择优选调力度,按照不低于机关编制20%的比例,确定挂职、兼职干部数量;建立机关干部直接联系基层制度,省计生协领导班子成员每年下基层不少于2个月,其他干部不少于1个月;探索项目招聘、购买服务等用人形式。

下一步,省计生协将依法依规结合实际调整优化机关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设置,有序承接政府转移的服务职能,不断探索协助政府开展工作、参与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的新平台、新形式。

二、关于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的建议

全省各级各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发〔2022〕11号)精神,结合实际出台了一系列涉及生育、医疗、教育、住房、税收、保险等支持积极生育政策的配套措施。我委认真履职,主动作为,联合省交通运输厅等6个部门督促各地落实14岁以下儿童免费乘坐公交、地铁政策;联合省发展改革委明确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执行居民生活价格。省医保局提高平产和剖腹产补助标准,首次明确产前检查补助标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开展女职工产假等权益维护专项执法行动,并将育婴师、保育员培训纳入政府补贴范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多子女家庭纳入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省税务局落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同时,我委积极指导推动市州出台优化生育政策的配套措施。长沙市、郴州市、怀化市、湘西自治州等地在省定10天育儿假的基础上增加10天亲子假;长沙对生育三孩及以上家庭、株洲对生育二孩、三孩的女职工,分别发放一次性补贴每孩1万元、1000元、3000元;衡阳、岳阳对生育二孩、三孩及以上家庭分别补贴购房金额的2%、3%;郴州资兴,怀化溆浦、沅陵,永州新田,湘西保靖、花垣、古丈等出台县级生育支持政策,发放育儿、生育、入托、辅助生殖服务补助等。2023年我委会同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组建工作组赴14个市州,开展优化生育政策工作落实情况专项督查,推动三孩生育政策落实落细。此外,大力开展示范创建工作,雨花区卫生健康局等4个单位被评为2021—2023年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2024年拟以县为单位开展省级生育友好先进单位创建活动。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强化部门和地区联动,加强统筹规划、政策协调和工作落实,会同有关部门赴各地开展专题调研,积极汲取人口形势分析专家团队及研究机构成果,尽快出台《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推动营造生育友好环境。

三、关于推动更新婚育观念的建议

(一)加强宣传引导。持续扎实推进寻找“最美家庭”“五好家庭”,创建“绿色家庭”“清廉家庭”等活动,讲好新时代家风故事。推动高校开展面向学生的婚恋家庭等讲座,引导适龄青年树立正确的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发挥今日女报宣传引导作用,建好用好“妇”字号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移风易俗文明新风尚,营造生育友好、儿童友好、家庭友好的社会氛围。

(二)强化机制保障。发挥省妇儿工委的作用,联合省人大社建委开展立法调研,修订《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推进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做好常态化走访、排查、发现、报告等工作。持续开展“湘妹子赶集普法”,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妇女权益保障法、家庭教育“一法一条例”等深入人心。持续开展关爱帮扶困境妇女儿童公益项目。

(三)促进创业就业。开展“巾帼就业创业促进行动”,支持妇女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村妇联网红”培育项目,助力妇女在电商、直播带货、云客服等新业态灵活就业。总结推广“妈妈工厂”等经验,探索就近创业就业新模式,帮助妇女实现工作育儿两不误。

(四)提升家庭服务。实施“家庭服务巾帼行动”,建好省级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办好家庭教育民生实事,不断提高广大家庭科学育娃理念,关注孩子身心健康,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打造“湘女姐姐”家庭服务业联盟,推动家政服务、养老托幼进社区,努力满足家庭多元需求。继续做好寒暑假期儿童关爱服务,推动解决青年家庭假期托管需求问题。

下一步,我委将联合省妇联等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引导适龄青年和新婚家庭树立正确的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育儿观,鼓励各地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营造积极实施三孩生育政策的良好氛围。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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