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042号提案的答复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4-08-26 11:29
湘卫提〔2024〕1号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042号提案的答复
王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医院对吸烟行为的处罚权建议》(第1042号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相关工作进展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控烟工作,出台《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康湖南行动实施意见》(湘政发〔2019〕23号)、《健康湖南行动推进委员会关于印发健康湖南行动(2020—2030年)的通知》(湘健推委发〔2020〕1号),将控烟行动作为推进健康湖南建设的重要内容,明确规定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及医务人员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2021年,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印发《湖南省深化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实施方案》(湘卫规划发〔2021〕3号),全省卫生健康系统积极行动,全力推行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2022年底,全省实现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全面覆盖。
我委结合世界无烟日和元旦、春节等传统重大节日节点,设计制作控烟科普作品,组织在全省各地通过“两微一端”、电视、广播、报纸、会议培训、讲座、巡展、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户外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开展烟草危害科普知识、戒烟服务信息及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政策要求等控烟宣传,营造全民参与控烟、人人享有健康的良好氛围。持续推进建立无烟医疗卫生机构长效机制,各级卫生健康部门通过明察暗访对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巩固情况进行效果评估,开展整改督办、验收评估。
二、关于给予医院对吸烟行为的处罚权的建议
有权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单位局限于《行政处罚法》所规定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公立医院作为事业单位,民营医院作为民营企业,医疗机构与患者是平等法律关系,医院不具有处罚权的基础,赋予医院对吸烟行为的处罚权并无法律依据。
关于建议所提“如果病人和访问者拒不支付罚款或多次违规,医院可以拒绝继续为他们提供非紧急医疗服务。”医院的基本职责提供医疗公共卫生服务、救死扶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提供相关服务,若因吸烟次数或不缴纳罚款而暂停对患者非紧急医疗服务,则与医学伦理相违背。
关于建议所提“对于吸烟的医院雇员,可以考虑从工资中扣除罚款或采取适当纪律处分。”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指南和评分细则均规定“制订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控烟考评奖惩制度”,且基本落实。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加大控烟力度,持续推进控烟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医务人员控烟示范表率作用,引导患者及家属树立禁烟控烟、守护健康的观念。二是推动戒烟服务。督促落实医院首诊询问吸烟史制度,开展简短控烟干预,倡导戒烟服务院内转诊。三是加强监督指导。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继续开展明察暗访,促进各级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持续巩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成效。
感谢您对控烟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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