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600号提案的答复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4-08-26 11:26
湘卫提〔2024〕50号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600号提案的答复
李守来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落实生育扶持政策,降低学龄前儿童育儿成本的提案》(第0600号)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商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单位,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组织领导,促进落实生育扶持政策
我委广泛凝聚各方力量,持续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提升群众生育意愿。
一是组织落实三孩生育政策。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湘发〔2022〕11号),从税收、住房、教育、医疗等多个方面提供生育支持,清理和废止不适应的政策法规,入户、入学、入职与个人生育情况脱钩。省人大修订《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取消社会抚养费。落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在全国率先实施14岁以下儿童免费乘坐公交、地铁政策。定期调度落实三孩政策实施情况,组织开展优化生育政策工作落实情况督查。二是不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2023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标准提高到89元/年,全省共筹集资金59亿元,提供儿童免疫规划、孕产妇和0-6岁婴幼儿健康保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持续提升全民身体素质。三是强化优生优育服务。开展妇幼健康守护行动,2021—2023年,省财政分别安排资金4800万元、5000万元和9600万元,加强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组建遗传性出生缺陷与罕见病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不孕不育症精准诊疗临床医疗技术示范基地,实现出生缺陷发生率不断下降。省财政每年安排资金1000万元开展脱贫地区婚前检查;安排资金4000万元为30万新生儿开展疾病筛查,为30万孕产妇提供免费产前筛查。四是加快托育服务发展。明确托育机构用水用气用电实行居民价格。2020年以来,累计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3.82亿元,建设普惠托育服务项目308个。省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已完成选址和设计。积极开展示范创建,争创全国爱心托育用人单位4家,评选省级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5个,省级示范性托育机构39家。省委、省政府将普惠托育“护蕾行动”纳入2024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截止2023年底,全省共有托育机构2877家、托位22.83万个,每千人口托位3.46个。
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推动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监测评估和督导落实,加快构建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同时,将联合财政、教育、住建、人社等相关部门从生育、养育、教育、就业、住房、养老等方面出台更多积极生育支持政策,强化协同联动,实现无缝衔接,进一步加大对生育支持的财政投入和政策保障。
二、关于统筹育幼服务资源,建立普惠性托育补贴机制
一是落实普惠托育“护蕾行动”重点民生实事项目。2024年,省委、省政府将普惠托育“护蕾行动”纳入全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计划全年新增4万个普惠性托位。我委会同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制定了实施方案,将建设幼儿园托育中心作为重要内容,支持有闲置学位的幼儿园利用现有场地资源,通过改建的方式,在园内设置托育中心以增加普惠性托位。二是统筹资源,鼓励幼儿园办托。近年来,我省已出台一系列政策明确支持幼儿园发展托育服务。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湘发〔2022〕11号)明确提出,指导和鼓励幼儿园、儿童福利机构、儿童活动中心利用现有资源开展普惠性托育服务。省卫生健康委出台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湘卫发〔2020〕6号),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参照普惠性幼儿园补贴方式实施托位补贴。2023年,全省共有812所幼儿园开设了888个托班,招收12637名幼儿开展托育服务。下一步,我委将与省教育厅研究出台有关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在园内设置托育中心,或开设托班接收2-3岁幼儿以增加普惠性托位;会同省财政厅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普惠性托育补贴机制,为育儿家庭减轻负担。
三、关于加大政府投入,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
目前,国家和省级层面并未出台“一次性生育补贴政策”,但《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七条规定:“鼓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依法生育第二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建立育儿补贴制度。”我委积极推动各地出台优化生育政策措施,长沙对生育三孩及以上家庭发放一次性补贴1万元;株洲对生育二孩、三孩的女职工,分别发放一次性补贴1000元、3000元;郴州市资兴市、怀化市溆浦县、沅陵县,永州市新田县,娄底涟源,湘西州保靖县、花垣县、古丈县等地出台生育支持政策,发放育儿、生育、入托、辅助生殖服务补助等。
四、关于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把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
省教育厅联合相关部门积极加强公办园学位建设,连续两年纳入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积极补充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实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等一系列措施,推进全省学前教育事业发展。2023年,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7.72%,普惠覆盖率达91.17%。从2020年起对公办园和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每生每年500元补助,今年将提标至600元。因学前教育应由家长监护人根据幼儿的实际,选择入园或者不入园,不宜强制,而义务教育是具有强制性的,目前不宜把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
下一步,省教育厅将深入推进落实《湖南省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5年)》,通过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优化普惠学前教育资源布局,健全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等,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同时,继续支持有富余学位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的幼儿。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2024年6月20日
分享到微信
用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
即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