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588号提案的答复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19-11-27 17:55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588号提案的答复
刘激扬委员:
感谢您对全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加强健康精准扶贫工作的建议》(第0164号提案)收悉。您在提案中提出了健康扶贫应从源头抓起、加大大病救治力度、加强政府兜底保障等建议,对我们启发很大。我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结合省财政厅等相关单位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源头预防控制
(一)扎实推动健康促进与教育,提高群众健康素养。近年来,我委部署开展了健康湖南行系列宣传活动,围绕健康湖南和全民健身、“健康素养66条”、“三减三健”、阳光体育、职工体育、妇女健身、自救互救等内容,依托各地健康促进和全民健身特色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和科学健身活动。大力推进健康促进县(区)建设,2019年底,健康促进县(区)比例将达到全省县市区总数的15%。组织开展健康中国(湖南)行系列健康传播活动,在全省全面开展健康素养和烟草流行监测工作。组织实施健康促进三年攻坚行动,聚焦贫困地区,开展健康教育进乡村、进家庭、进学校,健康教育阵地建设、骨干培养行动,努力提升贫困地区群众健康素养。
(二)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坚持以卫生城镇创建为抓手,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确保到2020年全面完成农村卫生厕所改造(新建)任务。围绕“关注小环境、共享大健康”主题,大力开展以贫困地区为主战场的农村现场专题宣传、农村厕所革命宣传及培训、环境卫生整治、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春季病媒生物防治等活动,广泛提高群众参与度,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改变贫困地区群众生存环境,尤其是人畜共居的现状。
(三)抓实抓好优生优育。全面落实《湖南省出生缺陷防治办法》,将出生缺陷发生率、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孕产妇产前筛查到位情况等重点工作指标纳入全省卫生健康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省政府与各市州政府签订了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状,要求各地出生缺陷发生率有所下降,层层压实了责任。同时,充分依托“八免两救助”妇幼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免费增补叶酸、免费产前筛查、免费高危人群出生缺陷干预检测、免费地中海贫血筛查、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免费新生儿多种遗传代谢性疾病检测、0-14岁儿童遗传代谢性疾病救助、0-18岁儿童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统筹实施出生缺陷防治工作。持续抓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近些年,我省出生缺陷发生率指标持续下降,受到国家和兄弟省份一致好评。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抓好健康扶贫源头预防控制工作,不断提升群众健康素养,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大优生优育工作力度,有效防治出生缺陷。
二、继续做实“三个一批”
2016年以来,我们在核实核准农村贫困人口患病情况的基础上,突出工作重点,实施“靶向治疗”,全力做实“三个一批”工作。
(一)加大大病专项救治力度。采取定临床路径、定定点医院、定单病种费用、定报销比例、加强责任落实、加强质量管理的“四定两加强”措施,开展大病专项救治,大病专项救治病种由2017年的4类9种扩大至目前的27种(含我省扩大的5种大病)。救治比例由2017年的95.64%提高到目前的99.10%,均超额完成国家规定达到90%的目标。大病专项救治患者在县域内定点机构住院实际报销均达到了90%左右。2019年,省政府召开关于教育扶贫、健康扶贫有关问题的专题会议,明确提出,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在县域外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0%。可以说,全省在大病保障措施上实现了新的突破。
(二)全面普及慢病防治管理。坚持贫困人口慢病患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落实。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病患者签约服务管理率达到国家的任务要求,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重症精神障碍签约服务管理率超额完成国家规定目标;2018年,实现了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签尽签。为有效减轻农村贫困人口特殊病种(含长期慢性病、重大疾病、罕见病)需长期服药或长期门诊患者费用负担。2018年9月,我省出台了《关于在全省开展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湘民发〔2018〕33号),将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肺心病等43种特殊病种服药及门诊费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2019年,我们将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借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实做细,确保实现贫困人口应签尽签,实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在此基础上,重点加强对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性病的管理与服务。针对贫困地区高发的脑血管病、冠心病、慢阻肺、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重型老年慢性支气管炎等6种主要慢性病患者发放健康教育处方,提高患者自身健康素养。明确将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减少贫困人口慢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三)建立完善兜底保障机制。按照国家要求,我省对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实现全覆盖,对贫困人口参保和大病保险实行政策倾斜,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省财政补贴。整合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扶贫特惠保、定点医院减免和政府兜底保障等多重保障政策,全面建立完善兜底机制。
为加强对重度残疾、智力障碍等没有劳动力或无法恢复劳动力人群在基本生活方面的保障,2015年12月,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54号),经相关部门审核认定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各地普遍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56号)等文件要求,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并认定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其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经济收入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对象,认定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一类对象,按照农村低保标准全额发放低保金。在医疗需求方面,如重度残疾、智力障碍等特殊群体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均可享受贫困人口看病就医兜底保障政策。同时,将重度残疾、智力障碍等纳入医疗救助范围,保障其基本医疗需求。下一步,我们将在继续做实“三个一批”的基础上,聚焦贫困地区和重度残疾、长期患病、智力障碍等没有劳动力或无法恢复劳动力人群,协调医保、残联等部门进一步做好兜底保障相关工作。
三、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在健康扶贫资金投入方面。2018年,中央投入我省健康扶贫资金26273万元。其中,专项安排贫困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资金13050万元;专项安排农村贫困人口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等政策报销后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救助资金13223万元。省财政直接投入健康扶贫资金25800万元。其中,专项安排20000万元在51个贫困县开展补充医疗救助工作,减轻农村贫困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安排4800万元支持51个贫困县县级公立医院肾内科与呼吸内科等2个重点专科建设,努力实现群众“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的就医目标;针对基层乡镇卫生院人才难引、难留问题,安排1000万元启动乡镇卫生院紧缺专业本土化免费定向培养计划,支持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短缺问题。2019年,省财政直接投入健康扶贫资金将达5.74亿元。其中,筹集资金20000万元,继续支持在51个贫困县开展补充医疗救助工作;筹集资金4800万元,支持51个贫困县县级公立医院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分三年实施,省财政2018-2020年每年投入4800万元;筹集资金2000万元,支持贫困县乡镇卫生院紧缺专业本土化人才免费定向培养;针对基层乡镇卫生院人才难引、难留问题,省政府启动51个贫困县乡镇卫生院本土化人才免费定向培养计划,2018-2020年每年高考招录1000人,每人学制3年,省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万元,共计9000万元;筹集资金10600万元,支持二甲公立医院全覆盖(具体支持古丈和江永两县)和基本消除村卫生室“空白村”;筹集资金20000万元,从2019年起实施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主要集中在医疗业务用房等设施修缮和医疗设备配备两个方面。前后对比,2019年,省财政努力克服困难,积极筹措资金,安排健康扶贫资金5.74亿元,比2018年增长了122.5%。在贫困人群疾病预防资金投入方面。疾病预防属于公共卫生服务范畴,2018年,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府补助标准为每一常住人口55元,我省各级财政补助资金达到38.5亿元。2019年,国家标准将提高至69元/人,我省资金规模预计达47亿元。同时考虑到中央整合公共卫生项目和资金的需要,省财政2018-2019年部门预算中增加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资金5000万元,列入了省卫生健康委部门预算基数,下一步,我们将商省财政厅将此资金管好用好,提升我省重大疾病防控能力。
四、开展城市贫困人口扶贫政策专题调研
当前,国家的扶贫政策主要是解决农村贫困地区、边疆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深度贫困地区的绝对贫困问题,城市贫困人口不属于扶贫政策的覆盖范围。但是,城市因病致贫返贫的对象也不少,城市贫困人口的健康问题也逐渐凸显。为全面准确掌握实际情况,下一步,省扶贫办将会同财政、人社、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开展专题调研,为国家相关部委及省委省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决策参考。再次感谢您对全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2019年6月14日
联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健康处
联系电话:0731-84822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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