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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938号提案的答复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18-11-12 12:18

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0938号提案的答复

 

宋治等4名委员:

感谢你们对全省卫生计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们在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交的《关于促进分级医疗制度与双向转诊制度落地的建议》(第0938号提案)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结合相关单位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科学配置公共卫生资源

近年来,我省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不断增加,但配置不均衡、不合理的问题仍然存在,大量常见病患者涌入城市大医院就医,造成城市大医院人满为患,一些基层医疗机构能力不够、业务萎缩,影响了群众就医体验。下一步,我委将推动贯彻落实《湖南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湖南省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实施方案》,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构建与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一是以健康需求和解决人民群众主要健康问题为导向,以调整布局结构、提升能级为主线,适度有序发展,强化薄弱环节,科学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的数量、规模和布局,尤其是合理控制公立综合性医院的数量和规模。二是优先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和鉴别诊断为重点,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建设和学科建设。围绕省域重点疾病,以学科建设为抓手,在全省建立若干高水平的区域医疗中心和专科联盟,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三是大力推进面向基层、偏远和欠发达地区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鼓励二、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服务,提升远程医疗服务能力,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医疗资源纵向流动,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整体效率。

二、关于发挥民营医疗机构的作用,以弥补公立医院服务不足

民营医疗机构是医疗卫生资源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国家和我省出台多项政策措施,促进了社会办医发展。目前,全省共有民营医院1160家,占全省医院总数58.35 %;民营医院拥有床位64646张,占全省医院总床位数的22.49%,但与形成多元办医格局的目标仍有不小差距。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放宽准入、优化服务,加大力度消除社会办医的体制机制障碍,降低准入门槛,简化审批流程,优化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工作,提高审批效率。鼓励民营资本投向公立医院欠缺的薄弱地区,加强财税和投融资支持,合理加强用地保障,允许公立医院与民营医院合作,通过医疗联合体、分级诊疗等形式带动支持社会办医发展。落实将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的有关规定,医保管理机构与社会办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在程序、时限、标准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对待。推进社会办中医试点,大力发展健康产业,提升社会办医规模、层次和质量。

三、关于让基层医院留住有资职的专业技术人员

当前,基层人才难引进、留不住的问题较为突出。为使基层医疗机构能留住有资职的专业技术人员,今年我委起草了《湖南省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提出了相关激励性的政策措施。目前该方案已经省医改领导小组会议、省委深改组会议审议通过,即将印发实施。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提高全科医生职业吸引力。一是改革完善全科医生薪酬制度。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体现包括全科医生在内的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合理核定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工资水平,使其工资水平与当地县区级综合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相衔接。二是完善全科医生聘用管理办法。对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或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优先安排,简化招聘程序,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到农村基层执业的全科医生,实行县管乡用(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聘用管理、乡镇卫生院使用)。三是拓展全科医生职业发展前景。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全科医生,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对待,落实工资等相关待遇。我们将通过采取上述系列措施,努力让基层卫生人才引得进、留得住、提得高

四、关于通过建立制度,明确各级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

(一)关于明确医疗机构功能定位。2016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646号),明确城市三级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城市二级医院主要接收三级医院转诊的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县级医院主要提供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以及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康复医院、护理院等(以下统称慢性病医疗机构)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下一步,我委将明确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诊疗目录、转诊原则、指征、流程以及用药目录,按照分级诊疗要求,逐步减少三级医院常见病患者比例,引导患者到基层就诊;开通双向转诊绿色通道,为患者提供连续性服务。

(二)关于转诊至少由医生和病人共同决定。目前,我省在开展双向转诊服务中,根据医疗机构区域布局、服务能力等情况,结合患者就诊需求,本着安全便捷、就近就优、联合体优先的原则安排转诊。我们将督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严格落实《湖南省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服务指导原则(试行)》的有关要求,做到患者需要转诊时,首诊医疗机构充分尊重患者知情权,客观介绍可转往的医院及其专科情况,最终由患者选择是否转诊及转往医院。在转诊过程中,确保医生充分尊重患者的意愿,为患者提供科学、合理的转诊建议。

五、关于通过完善医保付费制度,使分级医疗落地

为促进分级诊疗,我省制定了相关医改政策,明确提出加大医保政策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力度,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统筹、住院报销比例,拉开县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省、市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差距。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医疗机构级别越低医保基金起付标准越低、报销比例越高,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可以连续计算起伏线。目前,我省城乡医保报销政策已经开始向基层倾斜,三级、二级、一级医院住院起付线分别为900元、600元、300元;一级医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在95%以上,比二、三级医院高出47个百分点。下一步,我委将会同省人社、发改等部门,进一步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等相关政策,拉开报销比例。同时,探索对纵向合作的医联体等分工协作模式实行医保总额付费方式,推动分级诊疗就医格局加快形成。

再次感谢你们对卫生健康事业和医改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湖南省卫生计生委

 2018727

 

联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体制改革处

联系电话:0731-84828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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