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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646号建议的答复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4-08-26 10:44

湘卫建〔2024〕12号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646号建议的答复


邱叶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增加城镇社区卫生室的建议》(第0646号)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结合省医疗保障局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大力推进增加城市社区卫生室的建议

2015年,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湘办发〔2015〕38号),要求各地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原则上每个街道办事处或3-10万居民设置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根据需要设置若干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可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举办为主,实行一体化管理;或由街道办事处范围内符合设置规划的国有企事业所属医疗机构举办;也可以由符合资质条件的社会力量举办。截至2023年底,我省已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900余家个,诊所(医务室)1万余家。

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各地加快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15分钟服务圈”建设,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

二、关于继续推进个人诊所纳入医保报销点的建议

我省按照《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相关规定,支持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站)、村卫生室(所)等申请医保定点,申请条件为至少有1名执业医师、正式运营至少3个月、具备符合医保管理要求的信息系统和管理制度等。在申请机构提出定点申请、经经办机构评估合格后可按程序签订协议、纳入定点。目前全省已有4800余家门诊部、诊所,2900余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各地根据医保定点管理的有关要求,将更多主动申请、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更好方便群众就近看病报销,提升群众医保幸福感、获得感。

感谢您对全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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