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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340号建议的答复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19-11-27 17:40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2340号建议的答复

 

谢瑜等3名代表: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建设投入,推进分级诊疗的建议》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结合省财政厅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出加大财政投入,完善基层基础设施,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看病、看好病,真正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的医改目标。我们深受启发,极为赞同,将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新一轮医改以来,在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下,我省大部分乡镇卫生院和相当一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开展了一轮建设,配置了基本的医疗卫生设备,整体硬件条件有较大改观。但从2017年起,中央财政在划分事权与支出责任时,将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划归地方事权,国家不再安排资金。鉴于此,我委积极争取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予以大力支持。2019年,省政府将基本消除村卫生室‘空白村’列入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内容,省级财政投入4600万元予以支持,通过本轮建设后,全省村卫生室空白村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100%2019-2021年,省级财政每年投入不少于8000万元用于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修缮,力争通过本轮修缮后,乡镇卫生院建设达标率要达95%以上,乡镇卫生院就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2019-2021年累计投入3.6亿元,用于基层医疗机构设备配备,力争三年内完成全省51个贫困县三大件全覆盖(DR、彩超、全自动生化仪)。同时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湘办发201538号)的要求,市县两级财政应按1:1比例予以配套。

再次感谢您对全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2019510

 

联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健康处

联系电话:073184822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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