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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264号建议的答复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19-11-27 17:39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2264号建议的答复

 

岳葵代表: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与关注!您提交的《关于解决部分已退休独生子女半边户配偶养老问题的建议》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结合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独生子女家庭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自觉遵守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为国家和民族的利益作出了贡献,党和政府应该给予奖励和扶助。您的建议为我们做好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工作,完善相关扶助措施提供了很好的思路。

一、我省现行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政策的构架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达到规定的年龄时,按照规定享受相关奖励待遇。根据该规定,目前,我省为退休独生子女父母发放奖励扶助金主要有三项:一是城镇独生子女奖励金。《湖南省完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若干规定》(湘政发〔201427号)规定,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发放奖励金80元,直至亡故。二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现行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后,每年每人发放960元奖励扶助金。2011年,原省人口计生委、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将符合规定的半边户农村居民一方纳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通知》(湘人口发〔201123号),明确规定:从2011年开始,将一方为农村居民、一方为城镇居民的夫妇中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一方纳入农村奖励扶助制度。据此,从2011年开始,半边户中的农村居民一方,年满60周岁就能享受农村奖励扶助。三是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从2007年开始实施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将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对象纳入扶助范围。目前省级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的家庭扶助金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400元和每人每月500元。

二、关于具体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政府出资购买企业养老保险,补交保险金,享受企业职工退休待遇政府出资买新农保,补交保险金的建议事项。

一是由于社会保险实行权利与义务对应原则,只有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才能享受有关待遇。根据《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56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为城镇各类企业及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32号)规定:各地不得违反国家规定采取一次性缴费的方式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等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对自行扩大一次性补缴适用人群范围的做法,各地要立即停止执行。从目前情况看,退休独生子女半边户配偶大多属于城乡居民,且多数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他们不能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可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政策规定享受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二是目前在农村实行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支付结构上分两部分: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由国家财政全部保证支付,这意味着基础养老金是国家普惠式的养老金。从目前的政策来看,国家尚未出台将个人账户养老金部分也由政府承担的政策。

(二)关于按城市低保户(三无人员)补助标准每月420元予以补助的建议事项。目前,全国尚无对独生子女半边户单独给予补助的。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加强调查研究,争取将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半边户优先纳入城市低保。

(三)关于省级层面出台政策,把当年因执行计划生育政策而形成的独生子女父母养老问题纳入法律框架,以解决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困境的建议事项。

2016年,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611号),明确提出:计生特困家庭对象年满60周岁,符合城市三无、农村五保条件的,纳入城市三无和农村五保供养范围。自愿集中供养的,优先安排到城市社会福利院和农村敬老院集中供养;不愿集中供养的,按有关规定落实好分散供养经费。今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民政部门认真抓好现行政策的落实,特别是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及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在满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重点为经济困难失能失智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托养服务,为失能半失能的计生特殊家庭优先安排入住养老机构,解决这部分人群的后顾之忧。

在今后工作中,我委将继续会同相关部门,高度关注独生子女家庭养老问题,争取在提高扶助金标准、养老等多方面加大对困难独生子女家庭的关爱力度,使包括退休独生子女半边户配偶在内的独生子女父母更好地安度晚年。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2019510

 

联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家庭发展处

联系电话:0731-8482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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