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卫生计生工作第4期(2015年)
【编者按】9月23日,省卫生计生委召开全省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工作视频会议。省卫生计生委设主会场,各市州卫生计生委设分会场,全省近6000余人参加会议。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陈健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卫生计生委党组书记、副主任詹鸣讲话,省卫生计生委主任张健作工作报告。现将三位领导的讲话摘要刊发,请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陈健在全省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摘要)
一、强化“两个责任”意识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为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省委先后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和《湖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两个文件,对两个责任的内容作了明确界定,对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力的,将按规定严肃追责。
各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要坚守责任担当,尤其要牢固树立“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意识,把加强行风建设作为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具体体现,坚持“一岗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行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行风建设负责。要层层传导压力,层层细化责任,以上率下,抓好责任落实。
二、抓好主体责任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组织的基本责任和政治责任。主体责任是“牛鼻子”,是关键,必须抓好抓实。要采取多种有效手段和形式,推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将宣传教育贯穿行风建设的始终,利用新闻媒体、主题活动、案例分析等各种形式,积极开展警示教育、示范教育和道德教育,促进广大医疗卫生工作人员牢固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大力弘扬正面典型,采用多种形式学习宣传行业先进典型,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增强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以崇高的行业道德水准和人文精神服务人民群众。二是建设行风平台。要着力抓好《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的贯彻落实,及时查处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依规公布不良记录和封杀不良企业入场;要加强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工作,加强基本药物配送监管,督促医疗机构认真履行采购合同,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促进阳光采购;要实施药品采购廉洁承诺制度,将廉洁协议作为必要条款列入医药购销合同;要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价机制,督促卫生计生机构不断提高服务标准和质量水平。三是抓好业务融合。要从实际出发,把行风建设融入各项业务工作,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防止纠风与业务工作两张皮、两不靠。要把纠风举措贯穿到医疗资源配置、职称评定、干部教育管理、经费审批以及卫计工作考核评比等工作领域和环节,使行风建设融入到人、融入到事、融入到整个卫生计生系统的日常工作中。
三、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具有“双重身份”,作为同级党委委员(党组成员),有一份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但主要的是监督责任。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紧密相连,一旦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必定会相应追究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三转”之后,各级纪委转变了监督方式,突出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不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其目的就是纪检监察要聚焦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因此,各部门各单位纪检监察干部肩上的担子更重了,责任更大了。要履行好对本部门本单位的监督职责,管好行业行风。一是健全预防机制。卫生计生行业不正之风之所以纠而复生、难以根治,根源在于体制机制存在弊端,要立足深化改革,健全预防机制,特别是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坚持公立医疗机构面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主导地位,摒弃逐利性,回归公益性。二是开展重点治理。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集中精力,深入整治发生在药品、器械、耗材招投标,修扩改建设工程等重点领域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问题。着重整治深层次问题,发现、查处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权权交易等腐败问题,坚决遏制不正之风和腐败滋长蔓延。三是强化责任追究。要加大对卫生计生系统违规违纪情况的责任追究制度的实践探讨。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顶风违纪者,一律严肃查处,特别要着力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根据不同群体特点,综合运用各种惩戒手段。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要点名道姓公开曝光。要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又要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领导进行问责。
詹鸣在全省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摘要)
第一,正风应以“正心”为前提
行风不正,根源在心不正。行风建设的出发点和着力点,必须放在正心,也就是强化职业道德教育。
要弘扬两种职业精神。在广大医务工作者中,要旗帜鲜明地提出弘扬两种职业精神,这就是在医生队伍中弘扬白求恩“无私奉献,精益求精”的精神,在护士队伍中弘扬南丁格尔“终身纯洁,忠贞职守”的精神。广大医务工作者千万不要把神圣事业与谋生手段划等号,千万不要把个人价值与服务价格划等号,要把那些在市场经济环境中悬浮不定的心,回归到悬壶济世、仁者爱人上来。
要坚守三条职业底线。在广大医务工作者中,要旗帜鲜明地提出三条职业底线:一是职业使命的底线。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这是医务工作者的职责使命。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特别是公立医院的医务工作者,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推诿病人,见死不救。二是职业道德的底线。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对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也是我们医务工作者职业道德的核心内容,是当医生护士的基本道德底线。医务工作者的一言一行,不能不爱国,不能不敬业,不能不诚信,不能不友善。三是职业操守的底线。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在职业岗位上,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大家一定要有明确的概念,有清楚的界限。行医者,不能把社会公益性抛在脑后,总是想干唯利是图的事,什么事都敢做;不能把廉洁自律抛在脑后,总是想干见钱眼开的事,什么钱都敢收;不能把诚实守信抛在脑后,总是想干“两肋插刀”的事,什么假都敢造。
从事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人员,也有正心的必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求真务实,这些都是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要坚守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特别是在生育政策调整完善的特殊时期,计划生育工作更要从思想观念、具体政策、管理制度、办事程序、工作考核等各方面做好进一步完善生育政策的准备,坚定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决心和信心,忠实履行好历史使命。
第二,正风应以“正骨”为基础
正骨是中医手法治疗骨折、脱臼等外伤的一种疗法,也就是手法复位。医疗卫生领域的行业不正之风,有许多是体制机制的骨骼“骨折脱臼”引起的,必须用铁腕手法复位。不然,行风难正。
一是盈利机制复位。公立医院是非营利性医院,但不等于不盈利。公立医院必须为发挥公益性而合法合理地盈利,因此现阶段政府还无力做到公立医院真正公办。因此,医改的标志性措施,药品零差率必须在公立医院全覆盖,农村地区的县级公立医院已经全覆盖了,长沙地区城市公立医院必须继株洲之后在年内全覆盖,明年全省城市公立医院要全覆盖。实行药品零差率后的盈利机制复位,就是合理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和降低大型设备检查费用,“腾笼换鸟”。各级公立医院要做好这篇文章,让医生不再靠“吃药”来增收了,逐步用合理的服务价格来体现医务人员的职业价值和职业尊严。
二是诊疗机制复位。省里近期将根据国务院相关文件精神,出台分级诊疗制度方案,严格区别不同级别医院的职能,以单病种为主要标志,确定不同级别医院的收治病种、费用水平、报销比例、监控方式和考核办法,逐步建立分级诊疗新秩序,尽快扭转病人无序就医、医院无序收治,甚至是有偿转诊病人的混乱局面。
三是采购机制复位。分类做好省级批量采购、价格谈判采购、医院网上采购、定点议价采购等工作,尽快建立高值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着力提高药品配送集中度,采取综合措施压缩药品耗材流通环节不合法、不合理、不合规的利润空间。
四是薪酬机制复位。省里鼓励各地大胆进行公立医院现代管理机制的创新实践,以人权、事权、财权管理机制改革为突破口,推动薪酬机制改革,逐步建立起与医疗行业特点相符的薪酬机制,保护和调动医护人员参与医改推动医改的积极性。
第三,正风应以“正行”为重点
正行,是指规范行为。当前,要重点狠刹医疗行为中的四种歪风。张健同志在报告中点了不少现象,我这里把这个再进一步明确下,我们治歪风要抓住重点在近期内重点整治四种歪风。
一是狠刹药品耗材回扣之风。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只是把政策允许的15%差率取消了,超过15%的部分在许多医院还存在,药品利益链并没有彻底斩断,还是在“藕断丝连”。同时,医疗耗材和医疗器械的采购回扣还在“涛声依旧”,许多人还在抓住最后的机会捞一把。现在,我们要向这些“藕断丝连”和“涛声依旧”的人大喝一声,该收手了!如果还执迷不悟,不舍收手,后悔药是找不到的。对于给回扣或行贿的企业,也要完善强化惩处措施,再也不能出现医院受罚医生受刑而企业无恙的现象。我们近期将出台相关的具体规定把行贿、受贿、拿回扣的惩处具体化、量化、刚性化。同时,省里还要尽快制订出台医疗耗材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办法,抹掉这片害人不浅的“真空地带”。刚才我点过的长沙市几个医院拿回扣问题既然已经曝光,请你们务必快查严处,你们的处理意见在你们兑现以前报省卫生计生委审查,不能够轻描淡写。
二是狠刹过度检查治疗之风。小病大查,大病乱查;小病大处方,大病“神处方”;贬损低价药品耗材、推介高价药品耗材,这些也是公立医院久治未愈的通病。为什么医生能治好别人的病,就是治不好自己的病?我看还是要靠行业自律来治。各级医政医管机构要加强对公立医院医疗行为的抽查,凡是查出属实的过度检查治疗问题,必须曝光,必须处罚,不能手软。
三是狠刹骗取医保基金之风。多渠道信息反映,一些地方骗保之风正在兴起,民营医院骗,公立医院也骗;小医院骗,大医院也骗;普通群众骗,公职人员也骗,此风不刹,医改必败。目前,省里正在汇总检查情况制订比以往更严厉的识骗、防骗、惩骗措施,细化量化标准化,提高骗保行为的违法成本,包括除了经济处罚外,还要有对民营医院的停业整顿处罚措施和对公立医院院长的撤职处罚措施。希望各地从现在起,不管是集体还是个人,不要动医保基金的歪脑筋,谁动谁将会付出沉重的代价。
四是狠刹有偿转诊病人之风。分级诊疗体系还没有建起来,不少基层医疗机构就捕捉到了商机,向上有偿转诊,开始形成了一个潜规则医疗市场,形成了一条新的利益输送链,一些人算了帐,治病人不如“卖病人”实惠,拿药品回扣不如拿转诊回扣安全。针对这种现象,省里和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联起手来,在分级诊疗体系的制度框架中,对有偿转诊病人的行为砌好“防火墙”,架好“探照灯”,摆好“捕鼠器”,严防严打过街老鼠。
我省医疗卫生领域行风建设当务之急,是聚焦整治这四股歪风。省卫生计生委即将启动对省本级公立医院和事业单位的巡查,这四股歪风必须作为巡查的重点内容,查风灾、追风源、堵风眼。
第四,正风须以“正法”为保障
我这里说的正法,不是就地正法的狭义,而是严格公正、依法惩治的广义。我们卫生计生系统,法律体系、规章制度不可谓不严密。歪风之所以屡禁不止,不是无法可依,而是执法不严。今后,我们一定要按照依法治国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要求来依法治医,切实抓好三个环节:
一要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把行风建设作为部门工作的重要方面,作为自己的主体责任,与业务工作、中心工作和专项工作一同安排,一同落实。对自查出来的问题、群众反映的问题,特别是上级交办的个案,要做到“五定”,即定整改班子、定分管领导、定整改责任、定整改内容、定整改时限,切实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要加强督促检查。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灵活运用各种监管手段,对医疗机构和医疗行为进行跟踪监督、动态管理。要充分发挥媒体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拓宽线索渠道,营造高压态势,希望新聘请行风监督员充分发挥作用,将对大家反馈的问题我们将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查治。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地要记录在案,建立台帐,督促整改落实,直到彻底纠正到位、直到群众满意为止。
三要严格责任追究。惩处是行风建设必不可少的手段,必须通过严肃惩戒维护法纪的权威性。各地要始终保持惩治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错必纠,做到法治无特区,纠风无例外,不管涉及到谁,不管能力有多强、业务有多精、贡献有多大,关系有多广,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发现一起、查办一起、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要坚持“一案双查”,对于不依法履行管理责任,发生医药回扣等商业贿赂案件,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除了依法依纪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
张健在全省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视频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摘要)
一、把握形势,认清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卫生计生工作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是重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近年来,全省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一手抓改革、促发展,一手抓纠风、塑行风,强化行业监管、完善体制机制,深入推进卫生计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广大医疗卫生计生工作者将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和家庭幸福作为最高使命,爱岗敬业,辛勤工作,提升了行业形象、增进了社会认同,为卫生计生各项工作落实发挥了生力军作用。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现状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大处方、滥检查等现象在一些医疗机构还不同程度地存在;部分医疗机构仍然存在自立项目收费、分解项目收费等多收费、乱收费现象;医药购销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特别是收受器械耗材回扣行为出现反弹,有些地方和单位还比较严重;少数医疗机构管理缺失,不能及时受理、妥善处理患者投诉,医患关系紧张,医疗纠纷频发;少数地区计生节育工作弄虚作假、乱收乱罚等问题依然存在;一些江湖游医、假医生非法开设诊所,一些医疗卫生机构和个人采取各种手段骗取套取新农合基金;一些医疗机构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近一年来,我省连续发生两起患者在县人民医院内倒地、现场医疗救治严重不力导致患者死亡事件,造成了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等等。这些问题,与卫生计生工作目标格格不入,与医疗卫生为人民健康服务宗旨背道而驰,如果任其发展,就会扰乱思想、涣散队伍、败坏形象。
加强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是践行党的宗旨、建设人民满意的卫生计生事业的客观要求,是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计划生育改革、实现整合发展的重要保证,我们要充分认识加强系统行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工作敏锐性与主动性,对发现的问题线索,抓早抓小、抓紧抓好;对行风问题案件,果断出击、严肃查处,坚决防止出现系统性、全局性问题。要通过几年努力,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全省卫生计生系统行风有新改进、服务有新提升。
二、聚焦问题,找准行风建设的切入点与着力点
(一)坚决整治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以“回扣”为主要手段,推销高价药品和高值耗材,牟取非法暴利,严重扰乱了医疗服务的正常秩序,破坏了医药市场的公平秩序,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腐蚀了医务人员的道德情操,必须坚决整治、绝不手软。一要坚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通过省级集中采购平台进行阳光采购,网上公开交易,杜绝违规网下采购。允许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所辖县(市)与试点城市一道通过省级平台进行自行采购,试点城市成交价格不得高于省级中标价格。全面启动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规范购销秩序,挤压价格“水分”,最大限度压缩不法供应商实施商业贿赂的空间。二要治理收受回扣及开单提成行为。对医疗信息系统中的药品、耗材使用信息实行加密管理,严格权限和审批程序,杜绝商业目的的统方行为;严禁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药品购销,耗材、器械购置与使用及其他各项业务活动中收受各种形式的“回扣”;严禁医疗机构对药品使用、仪器检查、临床检验及其它特殊检查等实行“开单提成”或与科室、个人收入直接挂钩。三要加大查处和惩戒力度。对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要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收受人员党纪政纪处分、经济处罚、暂停处方权、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理,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从事临床促销活动的药品和耗材生产、经营企业,一经查实,要坚决取消其供货资格,一定时间内不得参加全省药品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勇于探索,创新手段,把治理这些“顽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决打掉“潜规则”,努力净化卫生计生服务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二)全面纠正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当前,医疗服务不正之风集中反映在过度医疗、医德滑坡与弄虚作假三个方面,我们务必高度重视,深入治理。一是治理不合理检查。各级医疗机构要认真执行同级医疗机构之间医学检验结果、医学影像资料互认制度;严格遵循大型医疗仪器检查的适应症,提高检查的阳性率;严禁大型医疗仪器检查收入与医务人员绩效工资挂钩,严禁检查中的开单提成。二是治理不合理用药。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和处方点评公示制度,落实药品用量动态监测与超常预警,深入开展抗菌药物、辅助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及时纠正不合理用药行为。对不合理用药的医疗机构或个人予以警告谈话、医德考评扣分、通报批评、限制处方权、取消处方权等处理;对存在不合理用药的品种采取暂停用药、限制用量、取消采购等措施处理。三是治理不合理治疗。坚决纠正违背医学规范和伦理准则,脱离实际病情的小病大治、违规使用高值医用耗材、无限制选择高新技术以及无明显指征的临床用血等行为,必需使用贵重药品、医用耗材、特殊检查和医保、新农合自费项目的,要事前征求患者或患者家属意见,确保患者知情权。四是治理乱收费行为。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环节的监督管理,坚决纠正医疗机构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擅自提标、重复收费等行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医疗服务收费内部自控机制和管理制度,建立方便群众、易于操作的医疗费用查询系统,提高群众医疗消费透明度。五是治理违法违规套取骗取新农合医保基金行为。深入开展“坚决打击违规套取骗取新农合基金行为”专项整治,严禁医疗卫生机构或个人采取伪造医疗文书、出具虚假票据、挂床住院、分解住院、串换项目等手段套取、骗取新农合医保基金。对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套取骗取新农合基金的,一经发现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要追究责任,对违纪违规违法医务人员依法吊销执业证书,通报相关违规行为;对触犯刑律的个人,移交司法机构依法处理。六是治理推诿病人现象。各医疗机构要建立疾病应急救助机制,落实救急救危责任,坚决杜绝出现“无主不救,无钱不救”事件。各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不得推诿拒收病人;确因救治条件限制不能收治的患者,要及时向患者及其家属说明原因并为患者转诊提供便利。七是治理有偿转诊病人行为。严禁医疗机构之间有偿转诊病人,严禁医务人员介绍病人到外院做本院已开展的检查与治疗,严禁要求病人到指定地点购买药品、耗材、医疗器械和以谋取私利为目的转诊本级医疗机构诊治范围的病人。八是治理“两非”行为。加强医疗保健机构和计生服务机构产前诊断管理,深入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九是治理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行为。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及时通报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医疗保健信息的医疗机构,并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从重处罚;对冒用医疗机构、盗用专家名义的,予以严肃查处。
(三)深入实施专项活动,助力行风转变。一是开展医疗机构巡查。通过医院自查、现场巡查和整改反馈,重点发现并剖析医疗机构在行风建设、医院管理、经济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并督促整改,达到“震慑一部分人、处理一些问题、纠正行业风气”的目的。二是实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5-2017年度)”。利用3年时间,通过落实一系列加强医疗管理,改善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就医的举措,让人民群众分享改革红利,改善就医感受。三是开展“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创建活动(2014-2020年)。利用6年时间,充分发挥乡镇卫生院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天然优势,提升乡镇卫生院综合服务能力,密切基层医疗机构与群众的联系,让群众公平、充分享有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四是开展“阳光计生行动”。积极开展创建“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活动,着力提升服务水平和工作效能;深入推行服务型人口计生行政执法建设,认真贯彻实施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和过错追究,继续深入开展治理乱收费、乱罚款、基层文明执法和信访工作专项督查,提高基层文明执法、依法行政水平。
(四)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引领行风建设。将宣传教育贯穿行风建设的始终,要大力加强法制和纪律教育,促进广大从业人员牢固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深入开展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良好的职业操守;要大力弘扬正面典型,采用多种形式学习宣传行业先进典型,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要结合、“三好一满意”、“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等,凝炼卫生计生职业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舞广大从业人员增强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以崇高的行业道德水准和人文精神服务人民群众,引领社会风尚。
三、落实责任,推进行风建设的常态化与长效化
(一)强化主体责任。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机构改革后,要进一步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及时调整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承担日常工作部门与工作职责,突出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行风建设主体责任,逐步形成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牵头抓总,各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各负其责的工作局面。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计生单位的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行风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一岗双责”要求,把行风建设工作融入到各项业务工作之中,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确保行风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行风工作负责。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内设机构负责做好分管条线上的行风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强化对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行风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二)夯实制度基础。要将完善制度、落实制度、建立长效机制贯穿于行风建设始终。一是落实“阳光采购”制度,严格执行药品及医用耗材、试剂、设备采购制度,落实网上采购和带量采购规定,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停止采购违法企业产品。二是落实“阳光用药”制度,严格监控药品使用情况,从“建、用、评、管、罚”五个环节对医生处方权进行监督。医院遴选药品,应选择合理、常用、廉价的剂型和规格,严格控制独家品种(剂型、规格)数量。三是健全医疗服务和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医院内部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安全。四是落实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规范权力运行。五是落实明查暗访、院内巡察和“防统方”制度,防止医药代表在医院进行商业贿赂。六是落实《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和《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完善医德考评制度,将医疗卫生人员的违规行为记入个人诚信记录,切实加强行业自律性管理。
(三)凝聚工作合力。一要强化统筹。要进一步树立全局观念,把行风建设放在反腐倡廉建设的全局中来谋划,与教育、监督、改革、惩治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综合运用专项治理、宣传教育、制度建设、体制改革、案件查办等多种手段和方式,进一步优化行风建设工作格局,在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上发挥行风建设的体系效应。二要源头预防。要坚持纠风工作重心下移,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努力在一线发现问题,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要增强工作的敏锐性、前瞻性和创造性,及时洞悉不正之风的新动向和新特点,及时研究制定应对措施,努力使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三要严格督导。要把行风建设工作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及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做到严格落实、定期检查、认真考核,奖惩分明,确保工作落实到位、问题解决到位。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违规违法的典型问题,要严肃查处。对存在群众反映强烈、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纠治的地区和单位,依法依纪依规追究有关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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